看守所副所长带卖淫女与在押犯性交易

2016-01-02 10:15 来源于:澎湃新闻网 | 作者:澎湃新闻 | 浏览: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看守所内部。澎湃新闻记者谢寅宗图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卖淫女,在米袋上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

  这一高墙电网内的丑闻,因“群众举报”案发。

  澎湃新闻经调查核实,2015年5月2日(周六)晚值班期间,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安排一名“失足女青年”与在押犯人何玉玲会面,在看守所的食堂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案发后,雷荣辉于2015年8月被免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职务,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

  雷荣辉告诉澎湃新闻,他当晚是遭对方打“感情牌”蒙骗才做出此事的,因为自己违规,他接受组织处理;据他了解,案发后,卖淫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带卖淫女进看守所的社会人员)仅被处以罚款。

  因不满官方对外隐瞒高墙内的丑闻,涉嫌轻罚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知情人于是捅破此事。

  重庆市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说,从官方调查情况来看,此事性质恶劣,雷荣辉的行为不仅仅是行政违法这么简单,他在法定时间外违规安排人员与在押犯人会面,涉嫌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且还有涉嫌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穿过铁窗去嫖娼”的何玉玲有着怎样的神通?看守所的层层监管为何失效?澎湃新闻对此进行实地调查,试图揭开疑团。

何玉玲老家村头。 以下图均来自澎湃新闻记者蒋格伟

  看守所里的性交易

  知情人向澎湃新闻发来了一份记录事发经过的“内部材料”,称该材料是自己从东乡县公安系统一位朋友那里拿到的。

  该材料看不到抬头与落款,也未见盖公章,知情人称不便提供完整版的材料。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份材料行文专业,拍照时被有意隐去了抬头与落款。

  不过,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人员没有否认材料反映的内容属实。澎湃新闻记者拿此材料给看守所一负责人核查时,对方说“你们都知道了,还问我这些做什么?”

  材料写明,2015年5月2日晚,在东乡县看守所值班的副所长雷荣辉、民警艾清水,在分别接受了社会人员何良贵一条软中华香烟后,由雷荣辉将何良贵、女子“露露”带进了看守所。

  雷荣辉安排何良贵带“露露”到在押人员伙房去等,其进监区将何玉玲带出,何玉玲一个人单独前往伙房与“露露”约会。

  到伙房后,何玉玲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而后他与“露露”在米袋上发生性行为。材料显示性行为时间约20分钟。

  在此期间,雷荣辉怕时间长有些担心,于是叫值班民警艾清水去催促何玉玲“动作快些”,后来,何良贵也到伙房外催促快一些,大约10分钟后,何玉玲和“露露”从伙房回到收押室。

  何良贵将“露露”带出看守所后,又将一名曾在看守所羁押过的人员徐某带进看守所收押室,与何玉玲会面。

  其间,徐某将一条硬中华香烟分送给在座和经过的人员,剩余几包烟给何玉玲带回了监区。

  过了一阵后,雷荣辉才将何玉玲送回监区,何良贵等人此时才离开看守所。

  材料中,只有何良贵、雷荣辉、艾清水三人的对话与沟通内容,无“露露”说话的内容描写。

  知情人称,何良贵带卖淫女到看守所与何玉玲发生性关系的过程,被人拍下现场画面,后来进行举报,此事案发。


  知情人没有向澎湃新闻提供“现场画面”的证据。该证据到底是性爱图片、性爱视频还是其他证据,尚需当地官方揭晓。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告诉澎湃新闻,2015年5月12日他们接到了关于雷荣辉的举报。

  雷荣辉说,经调查核实,警方确定当晚与何玉玲见面的女子“露露”是一名“失足女青年”。

  他称,自己在东乡县看守所工作了13年,对此事很愧疚,他不清楚举报人是谁,听说是有人从何良贵处得知此事后进行了举报。

  雷荣辉告诉澎湃新闻,“露露”很年轻,20多岁。

  知情人说,“露露”不是东乡县人,身材、长相他不知。

  何玉玲在看守所内接受卖淫女的性服务,嫖资多少?由谁支付?这些详细信息还有待官方公开。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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