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临刑前见到儿子 叮嘱其不要恨社会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第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 视频: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7日在重庆被执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庆第五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 视频: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今日被执行死刑
来源:CCTV新闻频道
 被告人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一案,并于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文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文强提出上诉。重庆高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于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文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情节严重;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文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并与所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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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刑前嘱儿好好做人

  会见儿子和大姐10分钟,劝儿子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 昨日,文强二审辩护律师宣东介绍,临刑前文强见到了其子和大姐文万琴,十分钟的会见时间里,除了抱头痛哭,文强还叮嘱其子“好好做人、不要埋怨社会”等。

  昨晚,宣东介绍,他最后一次见文强是5月20日。次日,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宣东回忆,当日与文强见面时,其表现出非常强的求生欲望。宣东介绍,当时文强说判决结果让他很无奈。

  宣东说,在5月20日见面中,文强还说了一句“即使我死了,有些人也会想起我。”

  昨晚,宣东介绍,上午10时许,他接到了文强大姐文万琴的电话,称他们并未接到行刑通知。宣东称,文万琴在电话中称,见面时她和侄子并不知道文强即将被执行死刑,文强本人也没有提及。会见时间总共约十分钟左右,三人抱头痛哭。

  昨晚,文强大姐文万琴介绍,6日晚10时接到专案组通知,称要找其去见文强核实一些问题。

  文万琴称,7日早晨5时50分,警方将其接到了重庆市五中院。7时左右,见到文强,文强表示很意外,说自己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

  文万琴说,文强对儿子说,想把判决书给儿子看,还给儿子写了封信,但不知道会见到家人,所以没带出来。文强嘱咐儿子,好好做人,不要恨社会,少上网玩游戏等。

  会见10分钟后,文强被带走。9时,文万琴接到朋友电话,得知文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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