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绍章:其实我很低调

2006-05-01 18:00 来源于:转载 | 作者:李绍章 | 浏览:
今晚和几位多年或多日未见的老同学聚会,一见面A君就说:“阿耿,你最近很火,大作《劝君打包回上大》名扬沪上高校,我们都知道,你真行!
    今晚和几位多年或多日未见的老同学聚会,一见面A君就说:“阿耿,你最近很火,大作《劝君打包回上大》名扬沪上高校,我们都知道,你真行!”。B君插话:“我们的土生就是一个战士,总是高调走进人们的视野,不收敛总要吃亏的。”平时不大说话的C君也坦白:“在这个越来越浮躁的社会,面对许多问题,大多数人都在保持沉默,你却迎头挑战这一潜规则,也不怕成为炮灰。”在座的其他诸君也随声附和,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此时,我端起酒杯一一致敬,并反问道:“好久不见,非常想念,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提醒,可是我想,兄弟我有这么高调吗?”话音刚落,引来一片笑声,杯中酒也顺时一饮而尽,痛快至极!

    散会后走在路上,收到远方友人发来的一条祝福短信,内容是:“我决定率全地球人提前祝你圣诞快乐、新年吉祥!你以后十几天收到的短信都是我安排他们发的。我为人很低调,知道就行,不要声张。”这条似曾相识的短信又让我联想到刚才席间的那番对话,于是不禁挠头自问:“这年月,我这个人,到底算高调还是低调?”

    回到宿舍倒头就睡。一觉起来,酒也醒了,穿上裤子,在扎紧腰带的刹那间,我突然有一个重大发现,那就是:其实我很低调。

    真的好奇怪,也不知从何时起,做人还要看格调。有人爱好高调,有人保持低调,也有人喜欢中调。根据我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生活阅历,在三种格调中,大多数人还是对低调持有一种本能的好感,做人低调者也往往会赢得多数人的尊重,低调者本人也觉得活得潇洒自如。确实如此,人活着就这么一点时间,数算下来也不过百年。管好自己,不惹是非,平缓得摆好性子,平板得养好身子,平常得用好脑子,平稳得赚好票子,平淡得看好位子,平安得走好路子,平静得过好日子,平凡得活好一辈子,无疑是对做人格调的一种上佳选择。低调做人者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内敛而不张扬、柔和而不粗暴,不显山露水,也不锋芒毕露。整体来说,如此做人利大于弊。俗话说“不显眼的花草少遭摧折”,老子也曾告诫人们“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意指不争者争天下。别不多说,单是这些做人的低姿态,也至少会减少遭人背后指责或者当面冷落的机会,反而还会赚取不少好的人缘。

    相反的,做人爱好高调的人,遇事易张扬,遇人好显摆,更要命的是抬高自己时还一本正经的样子,不见丝毫的自嘲。这与低调做人者相比,简直就是两个境界了。低调者会获得谦虚或者谦逊的美德好感,高调者则给人一种傲慢、浅薄的消极印象。可见,至少在人际交际评价上,低调者就明显占领上风。生活事实也确实告诉我们,但凡为人低调的人,口碑大都不错,人际基础比较宽厚,也容易得到周围人的尊重。而为人高调的人,则常常会落得孤芳自赏甚至孤立无援的寂寞境地。不过高调者也可以群相分,有的是过于浮夸,目中无人、唯我独尊,愿好为人师,从不拜人为师;有的则属于人际交际的活跃分子,逢人便吹,侃侃而谈,丝毫不考虑他人的感觉。这两类高调者的人际交际处遇是有差别的,如果说后者也许还能够博得一点形式上的“面子”的话,那么,前者很可能的下场就是无人理睬、人见人烦。

    当然,从高调者的做人表现形式上来看,也是五花八门的。比如有的人从表面上看来似乎很低调,但仔细观察却比谁都高调。话里话外总要想着法子表现自我,揣摩他人。这种人的眼神一般是迷离的,眼珠子在说话间总是转个不停,也不知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但有一点可以承认,这种人好耍小聪明,心眼不少,冷不丁就被他们乱戳一下。善良而明智的人往往会以“阴险”、“奸诈”、“不是个好东西”等词汇来描述这些高调者,而被这些虚假低调者所欺骗的人则又会以“精明”、“能干”、“会做人”等词汇来夸奖他们,甚至还表现出对这种高调者的屈从、奉承之类的奴性姿态。根据我个人的粗略研究,这些高调者假如是领导,则有谋害同行、欺负不听话的下属之癖好;假如是未居领导岗位的一般草民,则有“傍”领导的原始本性,苦思苦想地要琢磨着怎么才能“站好队”,如何才能“往上爬”。为了打好他们心中的小算盘,达到内心早已设计好的所谓“目标”,这些人会不惜一切手段,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人就要千方百计地交往,“有奶便是娘”;反之,对那些对他们“前途”没利可赚的人,则要么敷衍塞责,保持形式交往,要么干脆视为不存在,“有奶无奶都不是娘”。这种高调者是一种再典型不过的“势利人”,长的是势利眼,动的是势利脑,安的是势利心,跑的是势利腿,奉献的也是势利身子。活在这个社会上的善良的人,务必要明辨是非,警惕这类喜欢制造低调表象的高调者!不过,说句老实话,在我看来,这种高调者耍的那些小聪明,都是汉语拼音“a、o、e”档次上的微型伎俩,通常也不会成为什么大气候的。真正能够成功的人,还是那些能够耐得住寂寞、此时无声胜有声的真正低调者,当然也有会有高调者,但绝不是这类小儿科意义上的庸俗高调者。

    在低调与高调者之间还有一类中调者。这种格调在理论上很好划分,但在实际上却又难以给出一个界线分明的辨别。凭借我个人的浅薄观察,如果说,低调者追求的是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者“事若关己,也要挂起”的沉默型做人格调,高调者追求的是一种“时时有我,处处有我”的张扬性做人格调,那么,中调者追求的则是一种“时聚时散、若隐若现”的灵活型做人格调。这类人不常保持低调,也不会一天到晚思索着怎么去高调,而是看时段、分场合地选择低调或者高调。该沉默的时候,这些人绝不会去多说一句话,该爆发的时候,他们也绝不会选择一声不吭。在不了解中调者的人眼里,可能会获得不同的人际交际评价。当他们沉默的时候,可能会叫人觉得属于低调者,当他们爆发的时候,又或许叫人觉得属于高调者。总而言之,这类人基本上贯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处世哲学,在高调和中调两者之间游刃有余。

    做人的格调问题,大致可以作出这样的粗糙划分了。当然,我也注意到有人提出要把做人格调与做事格调进行划分,并且把这些格调分为“做人低调,做事低调”、“做人低调,做事高调”、“做人高调,做事低调”和“做人高调,做事高调”的四种类型。对此种区分我不敢苟同,因为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实在难以在两者之间划出一条分界线。做人与做事固然有区别也有联系,但我觉得联系大于区别。也就是说,做人和做事在诸多方面基本上是相通的。做事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处事态度、方式等行为要素也就是做人过程中的行为要素的大致反映,反之亦然。在一定意义上我甚至认为做人也是在做事,做事也是做人。正像“文如其人”一样,事也与人密切相关,什么样的人做出什么样的事,不会有太大的离谱。鉴于此种考虑,我在本文中所言的做人格调的基本观点也适用于我对做事格调的总体见解。

    应该说,我一直有着“做人要高调”的为人处世主张的。在世人纷纷赞成“做人要低调”的环境里,我之所以有这样一种观点,不是说想标新立异、展露风头,而是重在指出人应该不能活得过于压抑,人格应该解放,人性也应该张扬。亦言之,我界定的“高调”应该是被装置于我一直呐喊的民法理念的框架之内的。自学习民法以来,我越来越意识到民法是一部为人处世的规范,民法学也是一门为人处世的科学,民法理念则是一套为人处世的指导思想。她所倡导的主体理念、平等理念、自由理念、权利理念、诚信理念等以人性哲学为根基而挥发出来的浓郁的民法理念,正是市民社会的市民所形影不离的而又为政治国家(社会)的公民所梦寐以求的经典民法要义。最近几年我也一直在讴歌上述民法理念,并且结合活生生的社会现实,从民法理念的视角进行浅薄解读。民法规范固然无法解决所有社会关系,但民法理念却可以照耀人们大胆探索处世之道。

    深为失望的是,在中国还远未形成市民社会,残酷的社会现实容不下伟大的民法理念。主体理念的缺失使无数人还没有真正被当作“人”来对待,人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权力关系中,有些人甚至还在遭遇着非人待遇,例如,每年12月1日的“世界艾滋病日”本是一种很人性化的、以保护HIV感染者与AIDS群体权益、促进人类健康利益为宗旨的日子,而在某地却把卖淫嫖娼者成群结队地拉出来,戴上口罩游街示众!平等理念的缺失使现实社会出奇地讲求身份差别秩序,一些掌握权力的人不是在运用公权力为私权者提供公力服务,而是充分甚至扩张权力对人的压制与胁迫,在政治圈可以拿权力换取其所需,演艺圈也是大牌明星的性丑闻此起彼伏,导演以手中的权力相引诱或者相要挟,而女演员也惘顾性别平等,甘愿投怀送抱,给善良的平民造成了严重的视觉污染,也使人们培育民法理念的希望进一步渺茫,麻木的低调生活在这个事实上并不平等的世界!自由理念的缺失使渴望自由的人在行使自由时不是潇洒自如而是诚惶诚恐、忐忑不安,甚至因为一条批评性的手机短信就会遭遇入狱坐牢的下场!权利理念的缺失使私权的空间屡遭侵略,这些侵害不仅来自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更要命的是经常来自那些被滥用的公权力的欺负,有一反抗将会被警察带走,其间处遇无人知晓;诚信理念使政治社会中有“欺上瞒下”、商业社会中有“假冒伪劣”、市民社会中有“尔虞我诈”,人与人之间的起码的诚信关系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并且随着诸多社会问题的连环出现,甚至连熟人社会中的信任度也大大减损,以至于国家不得不呼唤构建诚信制度与和谐社会。如此等等,我们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做人要高调呢?在一个缺少公民意识与民法理念的环境下,低调做人都难以自保,更遑论什么高调做人了。

    因此,我所主张的“高调”绝不是像本文开头所描绘的那些粗劣的情形,而是对人世间真善美的一种向往实践。假如把“高调”理解为傲慢、偏见、无礼甚至肆无忌惮地谋害,我是说什么也不会赞成的,因为在我看来,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根本就没有资格进入我所谈论的“做人格调”语系,它们压跟就谈不上什么“格调”,本质上属于我长期思考的“做人无调”范畴,而绝不可能被纳入我所研究的“做人格调”范畴。所以,“做人要高调”主张的就是一种说真话、做实事的为人处世的直接实践。

    然而,要是千篇一律、万马齐喑,祖国上下都在共唱“同一首歌”,市民社会何时才能生成呢?民法理念的培育又何时才能完成启蒙阶段进入成熟期呢?假如人们都在不约而同地保持沉默,维护着一些越来越盛行的潜规则的良好运转,“你不抗枪,我不抗枪,谁来保卫祖国谁来保卫家”呢?因此,在这种人际环境中,我是极力主张“做人要高调”的,也愿意发出我的高音,喊出我的高调,踢出我的高脚。近年来,我在诸多社会领域努力而勤奋地发表了我的浅薄见解,甚至在有些方面还提出了我的尖锐意见,狠狠地戳出了几杆子。在这期间,也多有热心人劝我要注意保护自己,毕竟“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每每感受到这样的细腻关心,我总是激动不已,但直到今天为止,我还没有遭遇过来自被批判者的显性报复,我想或许不是因为我的天命幸运,也不是因为那些人的原本善良,而很可能是因为我仍然是一棵嫩苗,尚未成长为参天大树,树不大自然也就不招风。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我自信地认为我“戳”出去的所有杆子都是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善良用心之上的,而我本人也有着严格要求自己的生活习性,大概至今还没被抓到什么可报复之伤痛。

    不过,一旦有这么个时刻的到来,我将强有力地沉着应对,并且在宪法的框架内用尽我所能够运用的“循环叫板程序”,坚决斗争到底。这简直是不能犹豫的,也是无需怀疑的。至于成败,那是属于另当别论的事了。

    但是,这种高调的做人姿态,尽管属于一种对真善美的追求,但并不意味着它不需要讲究人性之道了。恰恰相反,我个人特别提倡不管是对正义呐喊得声音有多高、嗓门有多大,都不能脱离社会正常人的一般理性和心理感受实际。易言之,在实践着被重新界定了的“高调做人”之时,更要充分吸收本文开头所描绘的“低调做人”中的良好规则。毕竟有道是“地低成海,人低成王”。正如有人所说的,低调做人不仅是一种境界、一种风范,更是一种思想、一种哲学。因此,“鹰立如睡,虎行似病”的做人格调表达出来的更是一种生活艺术。在追求“高调”的同时,不妨也常常开动一下反向思维的脑筋,正像童之伟先生担任总编辑的《法学》月刊在敬告读者时所说的“本刊的欢迎与不欢迎”、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先生在多个场合所反复提到的“可行性报告与不可行性报告”、罗马法与民法哲学专家徐国栋先生在谈论民法哲学时所写的“民法哲学是什么、民法哲学不是什么”一样,在高调做人时也有必要建立起一套行为秩序,“要想高成不妨先低就”、“求胜反不如先求败”,要想“高人一筹”,尽量先学“低人一等”。我以为,这种低调处世的规则不是一种生活窝囊的暴露,而是一种生活艺术的写照。

    况且,从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差异以及每个人个体的认识与实践的局限性角度来说,“有所为有所不为”也是一种自然的选择秩序。人可能会知道“something of something”,可能会知道“something of everything”,也可能知道“everything of something”,但不可能知道“everything of everything”。所以,要是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抗”的话,总是吃不消的,也是不可能的。可是,要真正地实现对真善美的追求,有效地对社会运行发挥推动作用,就必须炼就一身的硬功夫,否则,也谈不上什么“高调”的。墙上芦苇层次上的所谓“高调”其实是一种“虚调”,本质上依然属于“无格调”,这当然不是我所愿意看到的。

    但就我个人来说,茫然大于清醒,感性多于理性,常以无知少年的形象公开暴露于广大网民脸前,目前尚不足以具备“高调”的资本。社会问题层出不穷,人与人之间的竞争秩序越来越激烈,任凭我有多么高尚的道德情感、多么强烈的责任意识,只要在“高调”实践之前仍会有力不从心的感觉,那就显而易见地表明我还没有完成对“高调”能量的积蓄任务。此时,我唯一能够选择的,恐怕也只有“低调”了。

    想到这里,我就给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发短信的朋友回了一条,内容是:“谢谢你的祝福,同时请你放心,你率领全地球人给我发短信的事儿,我绝不会声张出去的。呵呵。不要以为我做人很高调,其实我很低调”。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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