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谜案:高天虎昨被移送检察机关 将以诬告陷害罪被起诉

2015-01-29 04:42 来源于:北京青年报 | 作者:秩名 | 浏览:
昨天(27日)上午,记者从为高天虎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才亮律师那里获悉,昨天湖北襄樊市公安机关已在刑事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将高天虎案移送至襄樊检察机关准备以诬告陷害罪对高
    昨天(27日)上午,记者从为高天虎提供法律援助的王才亮律师那里获悉,昨天湖北襄樊市公安机关已在刑事侦查羁押期限届满前将高天虎案移送至襄樊检察机关准备以诬告陷害罪对高进行审查起诉。王才亮告诉记者,他的两名助理律师将于明天抵达襄樊,争取在下周一收集到公安机关对高天虎起诉意见书的相关资料。

    从今年8月27日高天虎被逮捕到10月26日已过去了两个月。王才亮介绍,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需在期限届满前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昨天上午王才亮最终与襄樊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人员取得联系,获悉高案已于近日,即在两个月的期限到期前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准备起诉。
 
   据悉,目前律师准备在适当的时候提交对公安鉴定进行重新鉴定的申请和会见的申请。而在此之前,襄樊市警方通过电话拒绝了高天虎的律师关于对高天虎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

    新闻回放

    2002年3月15日晚,老河口市宝石宾馆女服务员高莺莺跳楼身亡,警方认定,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此事在当地影响极大。今年8月18日,襄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武汉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高莺莺系跳楼自杀身亡,高莺莺内裤上的精斑为高天虎本人所留。随后,高天虎以涉嫌伪证罪被刑拘。“高莺莺谜案”一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和关注。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