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烟草局司机班班长两年贪污百万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以修车为名,两年贪污公款103万余元、受贿9万余元,这就是郑州市烟草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班班长李某交出的成绩单。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结案,两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

 以修车为名,两年贪污公款103万余元、受贿9万余元,这就是郑州市烟草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班班长李某交出的“成绩单”。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结案,两罪并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半。

  案发源于一次“偶然”

  现年42岁的李某大专学历,多年前就在郑州烟草系统工作,为一位领导开车。后来被提拔为郑州市烟草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班班长,负责单位内车辆维修以及更换车上装具。

  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案发,源于一次“偶然”。

  2011年,侦查部门在调查另外一宗腐败案时,审计牵出了郑州市一家汽车修理厂,发现了烟草局车辆的非正常维修款。侦查部门深挖之下,李某罪行败露。

  2011年10月24日,李某被郑州市二七区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控制。

  在反贪局,李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侦查人员统计,自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仅李某贪污的款项就多达100余万元,同时,还受贿9万余元。

  两年贪污受贿112万余元

  一个司机班长有多大的权力,是怎样贪污、受贿的?公诉书上,列明了李某的犯罪过程。

  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李某在任郑州市烟草专卖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班班长期间,利用其管理单位公务车辆维修的职务之便,以多开、虚开维修款和装具款发票的方式,通过郑州市二七区华丽汽车修理站、郑州盛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多次套出单位公款共计103.3万余元。

  2009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分4次收受郑州市二七区华丽汽车修理站经理刘某某修理款回扣,共计9.4万余元。

  二七区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李某贪污、受贿两项罪名成立。

  他获刑15年半

  留下数百万元债务

  河南天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认为李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家属还替他退回赃款6万元,悔罪态度好,应从轻处罚。该观点得到了法官的支持。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主审法官认为,李某贪污103万余元,应在10年以上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受贿9万余元,应在5年以上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最终,二七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7年。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半,剥夺政治权利2年,所得赃款予以没收。

  贪污受贿100多万元,李某没往家里拿过,尽管李某的家人替他退还了6万元赃款。

  那么,李某贪污的钱,都去哪了?

  “大概都花了。”李某的辩护律师王九超说,案发后,李某的家人感觉很意外,还有不少债主上门。

  “欠债大概有300万元。”王九超说,他的家人不了解情况,以为欠了人家几万元钱,原本想张罗着替他还账。知道后都大吃一惊,根本不知道他在外干啥。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