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虎调查队受贿?网上惊现秘密账本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新快报 | 作者:许晓 武文琦 | 浏览:
核心提示:一位深知内情的网易网友在镇坪向网易出示了一本私人日记,详细记载了第二期华南虎调查队花销明细,日记显示,陕西省华南虎调查队队长卢西荣收受一部价值1680元的手机。

    核心提示:一位深知内情的网易网友在镇坪向网易出示了一本私人日记,详细记载了第二期华南虎调查队花销明细,日记显示,陕西省华南虎调查队队长卢西荣收受一部价值1680元的手机。卢西荣承认收过手机。


 

 

 

新快报12月20日报道  有网友爆料称:2007年1月、2月间,镇坪县林业局曾向陕西省林业厅派遣的华南虎调查队送礼送钱,当时,调查队正在镇坪县进行是否有华南虎存在痕迹的调查,这是他们所做三次相关调查中的第二次。

本报记者昨晚试图向该调查队人员求证此事,但未能联系上。据网易新闻主编林少梅介绍,这份账本是一位深知内情的网友向他们在镇坪的工作人员提供的。

华南虎事件落下十多万资金缺口

12月14日,镇平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匆匆赶往西安,面见省厅领导。据林业局动保站科员李骞介绍,局长此行是为了解决7月以来县里为华南虎事件而落下的十多万资金缺口。覃大鹏在计算林业局的大账本,李骞在算自己手头的小账本:“2006年下去调查了20多天,花了1700块,但是只给了我500。我自己垫了700多给向导,住旅店和吃饭的钱到现在还欠着。”这样的欠条,不止一张。

另一笔被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华南虎调查队队长卢西荣确认的数据是,陕西省林业厅曾在2006年为华南虎调查设立了专项调查经费,两次拨款,每次8万元,总计拨款16万。如果镇坪县林业局正在为一些调查中的合理开支而捉襟见肘,甚至长期以白条应付村民,那么省厅的16万拨款又去了哪里、用在何处?

经过联系,有一位深知内情的网易网友在镇坪向网易出示了一本私人日记,内容是“华南虎第二期调查开支记录”,其中详细记载了2007年1月8日至1月23日、2月4日至2月7日的第二期华南虎调查队花销明细。惊人的是,里面记载了送礼送钱的行贿记录:

“给卢送振华V66手机一部1680元(注:卢西荣,系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物保护站副站长、华南虎调查队队长)”、“给王伟峰(注:王系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科长、华南虎调查队队员)送手机一部1600元,送卢现金壹万元”。三次行贿记录,两次直指陕西省华南虎调查队队长卢西荣。

卢西荣承认收过手机

当网易工作人员在西安向卢西荣求证此事时,卢西荣承认收过手机,但后来被偷了。作为县局级领导的覃大鹏,则表态得较为谨慎。作为涉嫌“送手机”的当事人一方,当他得知卢西荣已经承认自己收过手机之后,仍然否认自己曾经给卢西荣送过手机。

让卢西荣和覃大鹏一致坚决否认的是下面这条记载:元月22日(送卢现金壹万元)注:按张局长和卢说好的,卢每争取一个项目给镇坪,按项目资金的20%返还给卢个人,这次拨款8万,应该给卢返16000元,覃局长下午饭后,给卢打了招呼,因为局里资金紧张,所以暂时先给卢10000元回扣。

调查队员20天抽掉166盒芙蓉王

根据该日记记载,第二期华南虎调查队先后在镇坪县呆了20天,为7月6日《陕西镇坪华南虎调查报告》的出炉完成了最后的考察工作,光是“芙蓉王”就抽了16条又6盒,仅烟酒茶一项共花费6472.5元,吃饭及水果用去10685.5元,洗脚唱歌用去3030元。

在这个本子上,明账暗账交织,用来实际报销的账目和佯作名目以掩护不正当开支的账目并存,导致日记里记载的支出明细有一些自相矛盾之处。比如,“未结清账务”里既有“国税宾馆”这类未统计在每日明细里的账目,又有“庞虎农家乐”之类重复报账的项目。

和卢西荣不一样的是,他的省厅同僚王伟峰压根不承认自己曾经收过国产手机一部,在否认媒体的求证时态度粗暴。(本报将继续跟踪求证此事)

相关新闻

林业局要求陕西鉴定虎照

据新华社电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司司长卓榕生昨天表示,国家林业局已要求陕西省林业厅本着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对公众负责的态度,委托国家专业鉴定机构对周正龙所拍摄的华南虎照片等原始材料依法进行鉴定,并如实公布鉴定结果。

卓榕生表示,陕西省林业厅是“虎照”信息的发布方,是负责本行政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鉴定结果的后续处理事宜由地方政府负责。

周正龙:如果是假的,是不是很多官员会倒?

据《华商报》报道,国家林业局要求陕西方面委托国家专业机构鉴定“虎照”的消息传来,记者随即联系当事各方并获悉,周正龙昨日已在京,将于今晚出席一家网站授予的年度人物奖项。在听说“虎照”将被重新鉴定的消息后,他依然表示“真的就是真的”。

    昨晚近10时,记者通过关系打听到周在北京住宿酒店的电话,与他通话。周问记者,“如果是假的,是不是省、地(市)、县(很多官员)都会倒?”但他同时又表示,“我这个照片,不管怎么都是真的。”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