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探究善举背后的“目的”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向灾区献爱心,假如你手上有28万元现金,你会怎么做?福建晋江商人赖金土提着28万元的现金,徒步走进受灾村子,挨家挨户给最困难的灾区群众发放现金,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甚至

向灾区献爱心,假如你手上有28万元现金,你会怎么做?福建晋江商人赖金土提着28万元的现金,徒步走进受灾村子,挨家挨户给最困难的灾区群众发放现金,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甚至为多发一户宁愿挨饿。他一连发放了5天,已经发放爱心款6万多元。有朋友问他怎么到现在还没把钱发完,他说:“钱要发完很容易,但要发到最需要的人手上,需要耐心和毅力。”(5月31日人民网、《海峡都市报》报道)

商人拎28万现金徒步到灾区发放的“另类举动”,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和猜测。有人说,赖金土的行为是出于对某些机构的不信任,是在直接扇那些机构的脸;甚至有人说,这不过是商人挖空心思对企业进行的巧妙包装和炒作。

灾区人民还在受苦受难,举国上下还在不遗余力抗震救灾,当一位商人拎着钱袋子去救助灾民的时候,却还有一些人坐而论道,对别人的善举说三道四,揣测别人的“目的”、分析别人“心里在想什么”!想想有点好笑,也有点无聊。

别人的心思你别猜,你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赖金土亲手给灾民发钱,就一定是对某些机构的不信任吗?还真不一定。也许,他只是更愿意用自己的标准去寻找救助对象罢了。这正如一些把钱捐给某些机构的人,也不一定完全是出于信赖——他们只是没有条件直接去灾区。

至于认为这是一场炒作的说法,就更是武断。你有什么证据肯定别人是炒作呢?并且,即使真是炒作又有何妨?只要是对灾区有利的,这样的“炒作”越多越好!掺杂了炒作动机的善举,当然不是纯粹的善举,但不管怎么说,客观上仍然是为灾区出了一份力。

自从震灾发生后,有许多感人的故事在涌现,也有很多争论的声音此伏彼起。有人在痛骂捐款少的企业和富人“为富不仁”,有人则对“逼捐”深恶痛绝;有人对名人去灾区赞不绝口,有人却高喊“让作秀的名人走开”……

对事物有不同的意见很正常,也允许质疑甚至是争议。但在大灾面前、在关键时期,却还是少些争论好。笔者的想法是:少发议论多做实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只要是对灾区和灾民有利的善举,都应给予肯定,不必探究其背后的所谓“动机”或是“目的”。毕竟,救灾是第一位的,其他都不重要。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