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父亲向遇袭警察家属道歉 希望案件透明审理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上海杨佳袭警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图为上海高院的电子屏幕刊登该案开庭信息。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震动全国的杨佳袭警案二审中,关于要不要对杨佳


    10月13日上午9点30分,上海杨佳袭警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图为上海高院的电子屏幕刊登该案开庭信息。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震动全国的“杨佳袭警案”二审中,关于要不要对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争论甚为喧嚣。在庭审中激辩一个多小时。昨日,杨佳的父亲杨福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无辜死难的警察家属表示歉意,同时也希望法庭给杨佳一个公正的审判。杨福生委托的律师刘晓原也在公开场合表示希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慎重地给杨佳重新做精神病鉴定。

     杨父:

  希望审理公开透明二审开庭后,杨福生拒绝了所有的采访,他用沉默表示着自己的情感。他没有想到,他和杨佳三年多来的第一次相见,竟然是在法庭上,心中的感受无法用语言来描述。

  长江商报:在庭审前,杨佳辩护律师翟建称,此前媒体报道你公开声明不承认其代理辩护资格纯属造谣。

  杨福生:此前我的公开声明是真的,确实我不想让上海律师参与辩护。

  长江商报:翟律师称他和你有过交流,是这样吗?

  杨福生:我是跟翟建律师有过交流,前提是我在开庭前一天见到了翟律师,翟律师拿出了杨佳的委托书。这是杨佳本人的选择,我必须尊重,另外在开庭前一天更换律师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接受了翟建律师为杨佳辩护。

  长江商报:这次在上海你拒绝了所有媒体的采访,有什么话要对外界说吗?

  杨福生:首先我对杨佳袭警事件中的警察家属表示歉意,对受伤的民警和保安表示慰问。毕竟他们是无辜的。

  杨佳的最终审判结果还没有宣布,我希望即使杨佳犯了罪,得到的也应该是法律的审判。我希望案件能够得到一个公开、透明的审理。

  长江商报:我们注意到你在审理前向律师提出会见杨佳的意愿,这个愿望实现了吗?

  杨福生:我在旁听席上看到了杨佳,这是我们三年多来第一次相见,没想到会在这种场合,心情非常复杂,所以拒绝了媒体的采访。

  律师:

  希望给杨佳做鉴定在开庭前,刘晓原律师以及杨佳的辩护律师翟建都表示,希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能够给杨佳一次重新做精神病鉴定的机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刘晓原重申了这个观点。

  长江商报:你觉得再给杨佳做一次精神病鉴定是有意义的,对吗?

  刘晓原:从相关报道来看,杨佳确实有一些让人很难理解的行为。杨佳在庭审时对袭警前的事情记得非常清楚,但对袭警过程中的事情一概表示不清楚,甚至对录像画面中的自己的身影都怀疑,这是精神病人的典型特征。

  长江商报:一审前,有鉴定机构对杨佳进行了精神病鉴定,结果是杨佳没有精神疾病。

  刘晓原:这个鉴定是有争议的,无论是在资格上,还是在鉴定程序上都是有争议的。对于这一问题,检察官、法官也不懂医学,无判断能力,必须交由精神病专家来判断。

  长江商报:外界有人称,你在杨佳案中过多地干预了司法独立。

  刘晓原:我是一个普通公民,关注杨佳案件,是为了追究程序正义,不是支持他的行为。杨佳杀人了,如他不是精神病人,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们呼吁的只是对他进行重新鉴定,我不觉得会影响到司法独立。

  长江商报:法庭上审判长已经驳回再次做精神病鉴定的请求,你认为还有希望吗?

  刘晓原:在陈述中杨佳的辩护律师再次提出了精神病鉴定的要求,法院还没有给出判决结果,我希望法院慎重地考虑这一要求。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