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鞍山市副检察长违规经商被撤职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日前,辽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余龙,因被其商人朋友吴云富举报违规经营而被撤职。 赵余龙曾和吴云富合资办厂,并利用检察长职务为吴行方便之事。两人曾伪造土地证骗

    日前,辽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余龙,因被其商人朋友吴云富举报违规经营而被撤职。

    赵余龙曾和吴云富合资办厂,并利用“检察长”职务为吴行方便之事。两人曾伪造土地证“骗贷”800余万。后因吴云富欠款不还,赵余龙便取走吴在工厂中的资产以抵债,遂遭吴云富举报。

    4月3日起,辽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名单中,赵余龙的名字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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