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多名农民“敲诈勒索”政府被判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中国是一个不断创造奇迹的国家,判处上访人敲诈勒索政府罪成立便是一个例证。最近山西临县的马继文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实际上,马案并非个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

中国是一个不断创造奇迹的国家,判处上访人“敲诈勒索”政府罪成立便是一个例证。最近山西临县的马继文事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实际上,马案并非个案,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贴一篇我的旧文(新京报此后有报道),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人们应该认识到,一个滥用公权罗织罪名、堵塞司法救济渠道的社会是不会实现真正和谐的。

电视台曝光

刘吉利从没想过自己会上电视,更没想到第一次上电视就是被曝光。

2009年10月1日晚,刘吉利正在屋子里扎花,同屋还有23个人。电视开着,新闻联播,天气预报,焦点访谈之后,南皮新闻开始了。

刘吉利不关心这些,埋头干活。这时,有人招呼他赶紧看新闻。

这一看,把他气坏了。

电视画面上,先是出现几名公安干警,接着是他穿着囚服被押进审讯室。

一个激越的女声说:“近日,县公安局雷厉风行迅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刘吉胜、刘吉利捉拿归案……(他们)无理要求政府为其解决非法利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恶劣,严重触犯了法律……”

一起看电视的人开始议论。一个人摇着头说:“吉利,你出不去了,最少5年!”

刘吉利事后得知,此前一天,有警察告诉他妻子:“有兴趣明天晚上看看南皮新闻。”

刘吉利虽然气愤,却也无可奈何。此时,他被关押在南皮县看守所。

2009年9月30日下午,几名警察找到刘吉利,说带他到王寺镇派出所说个事,车在派出所转了个圈直接开到了南皮县公安局。

戴上手铐,在椅子上坐定,警察要刘吉利“交代罪行”。当晚11点,他被关押进看守所,7天后南皮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是涉嫌“敲诈勒索”。

和他一起被批捕的还有哥哥刘吉胜。

南皮县电视台播出的新闻说,9月29日上午,县公安局接到王寺镇政府报称,有人以到北京上访的名义,向镇政府敲诈勒索现金3万5千元。接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为在此关键时刻,犯罪嫌疑人以非正常形式上访,故意要挟谋取个人利益,手段卑劣。

南皮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张某亲任组长。专案组“迅速调查取证,全力攻坚,经广泛调查走访,在掌握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刘吉胜、刘吉利抓获。”

南皮县电视台公布的新闻说:2009年9月25日,刘吉胜进京后打电话告之村镇干部已经进京,要求镇政府给其2万元不上访为要挟,经多方工作于9月26日将其接回。9月27日,刘吉胜又一次进京,此次要求资金高达20万元。其弟刘吉利在家扮演经济人角色,向政府讨价还价,最后刘吉胜要求王寺镇政府将3.5万元交到其弟刘吉利手中,他才回家,“气焰十分嚣张”。

刘吉胜提供的一份材料中显示,2004年以来,为反映镇书记陈某贪污腐败等问题,王寺村村民先后8次集体、刘吉胜个人30多次上访,上级领导都十分重视,并且做过具体批示,但到了县里都没有了下文。

但是,刘吉胜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否认9月25日进京上访,只是着急去谈业务,给村领导打电话是因为他此前被要求要告知领导行踪,但“肯定没有提钱的问题”。

刘吉利也断然向记者否认“在家扮演经济人角色,向政府讨价还价”。

刘吉利说,9月26日,王寺镇城建所所长丁国起找我说,镇里给3.5万元,让你哥别告了,我说我不管这事。邻居张崇峰劝我说你哥回来再给点钱,别告了,我才代收了3.5万元。

张崇峰在2009年11月29日出具的书面证明中说:大约9月26号在镇政府办公室晚上8点,有尹书记、刘镇长、张红华、刘建升、张崇峰、刘吉利、刘吉胜,协商给刘吉胜2万元作为不再上访的补偿费,刘吉胜没接。

张崇峰的另一份证明说:9月28号丁国起、刘主席、张波去张崇峰家,让张崇峰把刘吉利叫来,叫来后协商后,给刘吉利3.5万元叫刘吉利给刘吉胜打电话别再上访马上回来。

村民刘国成的证明说:镇政府何树明在9月28号找刘国成劝刘吉胜别去上访,给几千元的费用,没找到刘吉胜。

刘吉利对记者说:“我们从没提要多少钱,是你镇政府主动要给钱,我们拿了钱就说是敲诈勒索,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

2009年10月27日,南皮县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刘吉胜兄弟,检察院已收到南皮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两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案件材料,“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辩护人”。

刘吉胜兄弟找到了北京律师何富贵。

11月26日,南皮县人民检察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撤销了对两人的逮捕决定。

被关押58天后,两人回到家中。11月30日,刘吉胜提起刑事赔偿。12月8日,南皮县人民检察院立案,目前没有结果。

但兄弟两人更关心的是电视台的曝光。

刘吉利的女儿刘静看了南皮电视台的新闻。“十一期间连着播了三个晚上,一晚上播两三次,说我爸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觉得挺严重的。”

显然,电视新闻在南皮县广受关注。刘静2009年大学毕业后到南皮县一家医院上班,十一节后上班,同事、领导都问她敲诈勒索的事。

生意上的伙伴更是关注。刘吉利在王寺镇经营饲料生意,被曝光后,很多朋友甚至外地的生意伙伴都打电话询问“为什么敲诈政府”。刘吉利说:“政府都敢敲诈,谁还敢相信你?!”

2009年12月10日,刘吉胜兄弟起诉南皮广播电视台侵犯名誉权,要求电视台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但南皮县法院不予立案。沧州市人大将刘吉胜的申诉转到南皮县人大,要求依法酌情处理。南皮县法院至今没有立案。

实际上,南皮县电视台曝光刘吉胜兄弟涉嫌敲诈勒索案的时候,同一条新闻里还有袁忠良的名字。这个后来“入选”的人同样涉嫌敲诈勒索政府。

与刘吉胜兄弟不同,袁忠良对曝光自己感到“很高兴”。

袁忠良的“敲诈勒索”源自一起复杂的简单官司。

2002年9月,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时任潞灌工商所所长的袁忠良犯贪污罪。同年12月8日,南皮县法院认定贪污、受贿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3年3月10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袁忠良提起申诉。2006年9月5日,沧州中院再审撤销中院二审和南皮县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2007年11月29日,南皮县法院判决去掉受贿罪,以贪污罪判刑3年。

2008年4月2日,沧州中院裁定撤销判决,发回重审,同年12月11日,南皮县法院判犯贪污罪有期徒刑3年。

2009年6月10日裁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同年10月28日,南皮县法院再次认定袁忠良犯贪污罪判刑3年。目前,沧州中院仍在审理此案。

袁忠良称,2002年南皮县检察院侦办案件时,收取了取保候审保证金3.9万元,还扣押了一部价值7000元的北京吉普冀J21398(其中有他的4000元)以及一部1000多元的手机。  

出狱后,袁忠良一直索要这些物品。但检察院以没有扣押物品清单为由不予承认。

2009年10月1日下午,南皮县寨子镇领导到县公安局报案称,袁忠良以上访为由敲诈镇政府2万元。

10月3日,袁忠良被刑拘。10月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逮捕。

就在北京律师介入刘吉胜兄弟案件后,11月26日,南皮县检察院撤销了对袁忠良的逮捕决定。

同样,袁忠良也向记者表示自己从未敲诈镇政府,所谓的2万元是镇政府主动给的。

袁忠良说,因自己一直要求退还保证金等钱物,2009年9月4日,南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某、镇政府工作人员等人来到家里,称给2万元不再反映问题。

9月9日上午,寨子镇副书记吕学周给了袁忠良一万元现金,另一负责人邱金亮打了一万元欠条,称10月10日前再给。

不久,袁忠良被抓,一万元现金和欠条都被公安局收走。

袁忠良是在看守所得知自己被电视曝光的。2009年10月15日,他的贪污案在看守所开庭。一名警察悄悄告诉他:“老袁,你被曝光啦!”

走出看守所,袁忠良找到刘吉利,让他不高兴的是,刘家录制的电视新闻里没有他那一段。

 

判刑

与孟村回族自治县新县镇罗町村周其龙、李宝凤夫妇相比,刘吉胜兄弟和袁忠良已经很幸运了。

孟村县和南皮县同属河北省沧州市管辖。

2008年12月11日,沧州中院终审裁定周其龙、李宝凤敲诈勒索镇政府30万元罪名成立,两人分别被判刑2年。

“现在看起来,给我们钱就是一个全套。”2010年1月11日,周其龙的儿子周彦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因为给钱的整个过程我都参与了。说我爸妈敲诈,请问就是全中国,有人敢敲诈政府吗?”

那是2008年7月11日的晚上。

一个塑料袋在新县镇派出所一间办公室的桌子上,塑料袋里是报纸,韩来泉对坐在椅子上的周其龙夫妇说,“这是30万元,签个收条,写个不再上访保证书,钱就给你们的。”

韩来泉是周其龙邻村的村干部。此前代表镇政府多次去周其龙家。

58岁的周其龙没戴眼镜,就让李宝凤照着镇里事先写好的内容抄了一遍。似乎,他们7年艰难的申诉之路真的就要到头了。

但收条和保证书刚写完,被人收走。个据说装了30万元钱的塑料袋也被人拿走了。

几名警察随后进屋,称县公安局局长要和周其龙夫妇说个事,去趟公安局。李宝凤让周彦峰回家照看刚出生的儿子。

周彦峰骑摩托车走了不到一里地回到家,时间不到11点。

但周其龙夫妇一夜未归。周彦峰预感要出事,第二天6点就赶到了县公安局。

上午10点多,他被告知,因涉嫌向镇政府敲诈勒索罪,周其龙和李宝凤被刑拘。

那是2008年7月11日的下午,李宝凤租了一辆车从天津汉沽急匆匆地赶到新县镇政府。此前,周其龙给她打电话说,镇里答应给儿子周海峰做尸检,今天不回来镇政府和派出所就不管了。还说,可以“打的”,回来报销。

因为赶不上班车,李宝凤只能租车。

当晚8点多,她赶了回来。周彦峰在路口接妈妈,他记得妈妈是和另外三人拼车回来的,因为钱不够,他还向熟人借了100元。

镇政府和派出所都在一个院子里,李宝凤和周彦峰进到派出所的时候,周其龙和镇长、派出所长好几个人都在。

周彦峰说,妈妈听到不是做鉴定,而是镇里要给30万元私了时,气得质问周其龙:“你儿子的命难道就值30万?”

旁边一个干部模样的人不停地劝。

一个村干部拿出纸和笔,让她抄事先写好的“收条”和“保证书”,因周其龙没戴眼镜,她就抄了。

“ 今收到现金30万元 。”“ 因儿子周海军于2001年1月14日死亡后,我们对死亡有怀疑而信访,现收到现金30万元,从此以后保证绝不因此信访。” 老两口分别签了名,并摁了手印。

随后,周其龙夫妇被刑拘。

实际上,新县镇镇长王德润当天上午一早就给公安报案了。

孟村县公安局2008年7月21日的“笔录”,镇长王德润是这样说的:

“ 2008年7月10日,我们得知周其龙的妻子李宝凤又去北京上访了,就派刘铁良等四人去找周其龙做工作,他们回来说:周其龙提出了不上访的条件,要三十万元钱。得知情况后,我就和丁梦阳书记做了汇报,为稳定情况让李宝凤回来,我们筹集了三十万元钱,于2008年7月11日下午放在了周其龙面前。周其龙见到钱后,就给在北京的妻子李宝凤打电话,让其回来,到了晚上十点多钟,李宝凤就回来了。”

“当时听周其龙要三十万元钱我就认为这是敲诈,于是就于2008年7月11日上午向县公安局报了案。”

2008年7月14日的“讯问笔录”,新县镇财政所长张勇智是这样描述那30万的来历的:

“ 2008年7月11日下午,镇长王德润给我打电话让我们财政所准备三十万元钱。我和刘金忠接到电话后就出去筹集钱了,准备了三十万元钱后,就拿镇政府来了,都是现金。到镇政府后,我俩拿钱让周其龙看看,周其龙看到这三十万元现金后,就给他妻子李宝凤打电话了,让她从北京回来。等到晚上11点左右,周其龙的妻子李宝凤就从北京回来了,我和刘金忠就把三十万元现金交给周其龙、李金凤夫妻俩了,他两口子给我们写了收到条并写了一份不上访的保证书。我俩给他两口子钱后拿着收到条及保证书就回办公室了 。”

结合张勇智另一同事的笔录,刘金忠姓柳非刘,他们也没把钱交给李宝凤夫妻,而是“放在了周其龙和李宝凤面前。”

连续审讯了一夜,第二天,即2008年7月12日,李宝凤夫妻就被送到南皮县看守所。

到看守所,俩人从警车里出来,周其龙就对押送来的孟村民警说:“几天后你们就来收尸吧!”

李宝凤赶紧劝他,“你坚强点,好好活着,咱还得给儿子讨清白哩。”

正是为了给儿子讨清白,李宝凤才走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2001年,李宝凤的聋哑儿子周海军被本村两人带着收购玉米,后惨死。

从此周家就和公安没断了联系:申请法医鉴定,要求追究当事人责任,直至开棺验尸等等。因为对公安处理结果不满意,李宝凤开始上访。

2008年10月9日,孟村县法院对周其龙、李宝凤宣判:

“周其龙、李宝凤多次信访中,得知政府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对稳定工作特别重视,并曾因信访,在县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得到经济救助。二被告人明知其进京会给政府造成很大压力,故意以到北京相要挟,向政府勒索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李宝凤、周其龙分别被判2年有期徒刑。

周彦峰强烈向记者否认父母敲诈镇政府。他说,韩来泉、刘铁良等4人到家劝说父亲时他正好在家。韩来泉等人说,周海军的事不可能公了,只能私了。爸爸不同意,更没有提要钱的事。

记者注意到,这份(2008)孟刑初字第50号判决书上没有提到周其龙夫妇的委托代理人,更没有体现代理人的任何辩护意见。

2008年11月26日,二审代理人、河北珠峰律师事务所刘秀珍律师会见了李宝凤。

会见笔录记载:

律师问:为什么不请律师为你辩护?

李宝凤说:公安局没有告诉我可以请律师,检察院和法院问我,我说让他们给我孩子打电话,我还以为孩子能给我请律师呢,没想到开庭时一个人也没有,只有法院和检察院,下边坐着十来个公安局的。

实际上,偶然得知开庭时间的周彦峰已经赶到了法院,但被拒绝旁听。

周彦峰对记者说,哥哥死亡的案子是刘秀珍律师代理的,但联系电话在妈妈手里。父母被抓后,他想去石家庄找刘律师,可在长途汽车上被派出所拦截,并扣留了身份证。派出所的还到家里扣留了妻子的身份证。直到上诉截止前三天,他才要回身份证,找到刘律师。

刘秀珍为周其龙夫妇作无罪辩护。但体现在沧州中院裁定书中,只有寥寥几句:律师主要提出,本案是公安局与镇政府预谋策划加害被告人,被告人行为不能构成敲诈勒索罪。辩护意见因缺少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李宝凤不服。在申诉书上,她说:“我们这样的五十多岁的农民敢敲诈政府和派出所吗?我上访,他们可以做工作,判我们敲诈,太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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