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货车年审“捆收”垃圾费 不缴费不审车

2015-01-29 02:29 来源于:中国广播网 | 作者:记者周义 | 浏览:
近日,有河南新乡市的货车司机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在办理审车的时候,当地车管所监测站会向新乡市区的货车,收取每吨每月5块钱的垃圾处理费。一年一收,一千元封顶,如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河南新乡市的货车司机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热线400 800 0088反映:在办理审车的时候,当地车管所监测站会向新乡市区的货车,收取每吨每月5块钱的垃圾处理费。一年一收,一千元封顶,如果不缴纳就不能办理年审。河南新乡为什么会向货车收取垃圾处理费?  

  司机:凡是新乡市区的大货车,都要缴纳垃圾处理费。 

  记者:你手里边有发票是么? 

  司机:有有,我现在就在手里边拿着。 

  记者:您念一遍。 

  司机: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这是总抬头,收费的项目是垃圾处理费,收费的标准是每月每吨5元,金额是一千,盖的章是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生活垃圾收费专用章,上面有备注。 

  记者:备注是什么? 

  司机:缴款人若对收费有疑问,可要求收费单位解释,或向当地财政部门询问或举报。 

  记者:您向有关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么? 

  司机:城市管理局说只管收费,财政局说只管保管,发改委打了几次,没人接。 

  记者:您的车也是货车是么? 

  司机:载重量19吨5,如果不交,车就审不上去。 

  记者:新乡市区的货车有多少? 

  司机:那多了去了,新乡市下边的县都不收,我觉得不合理,但是不缴费,就不给你审车。 

  新乡市区的货车司机为了办理车辆年审,也只能缴纳最高1000块钱的垃圾处理费。 

  司机:我们是敢怒不敢言,如果不交,这个车子还审不审那? 

  货车司机觉得被收取垃圾处理费不合理。 

  司机:车子一年到头,都在外面跑,也不产生垃圾。 

  司机:车都是跑长途的,都不在新乡市区,车子也不让进新乡市区,我感觉不合理。  

  那么,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会给出合理的解释么?记者拨通了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的电话。 

  记者:你好,城市管理局么? 

  工作人员:你好。 

  记者:货车年检是不是要收垃圾处理费啊? 

  工作人员:是啊。 

  记者:什么理由呢?因为货车跑外地怎么收垃圾处理费呢? 

  工作人员:你跟市政府办公室协调一下。 

  记者:收费标准是什么样啊? 

  工作人员:按照上级规定收的,你跟市政府办公室衔接一下。 

  记者又拨通了新乡市政府的电话,24小时的值班电话说不清楚此事,记者又向市政府办公室询问,办公室称有专门的办公室可以解释,但记者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提供的电话号码再拨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再一次,一项莫名其妙的费用强加在货车司机头上。收取垃圾处理费,尽管能提供正规发票,但是为什么却找不到新乡市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解释?事情真相究竟如何?中国之声和中国广播网将持续关注此事。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