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

新华网上海1月15日电 价格一路飙升的茅台酒已经超出寻常百姓的承受范围,客观上沦为变相的奢侈品。正在召开的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上海市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公款消费不准喝茅台酒。

      “动辄两千多元一瓶的茅台酒已经‘变了味’,不再是普通的白酒,老百姓对此议论纷纷、意见很大。建议上海带头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各级纠风部门也应把禁止喝茅台列为检查内容,像禁止消费卡一样予以查处。”上海市人大代表史秋琴说。

日前,在胡润研究院发布的“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中,茅台排列在世界著名奢侈品牌路易威登、爱马仕和宝马之后,名列第四。此外,茅台还被评为“十大最受富豪青睐的送礼品牌”之一。

“虽然茅台从没有承认自己是奢侈品,但在价格的疯涨上具备了奢侈品的‘基因’,喝茅台越来越被视为‘身份’和‘品位’的象征,老百姓已经将其视为当然的奢侈品,这次被排进胡润奢侈品排行榜,也是一种旁注。”上海市人大代表慎海雄说,“对此种畸形现象,有必要断喝一声。”

去年底,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上海市人大代表顾晓敏、尹明华等人士认为,虽然目前条例对什么是“奢侈品”还没有细化的认定标准,但如果一瓶市价两千多元的茅台酒还不算“奢侈品”的话,那显然无法说服民众。在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上海不妨以实际行动先带个头。

人大代表们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产品定价和市场定位政府不便干预,但政府可以干预的是:禁止以财政资金满足个别人群的奢侈欲望,杜绝国币公帑的靡费。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