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暴露疫苗须按规销毁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接连发生的疫苗事件不断拷问用药安全、接种机制,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明确,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依旧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

    接连发生的疫苗事件不断拷问用药安全、接种机制,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明确,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依旧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同时指出高温暴露疫苗须按规销毁。

部分地区预防接种存在问题

    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是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对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实施消除麻疹行动,在全国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对甲型H1N1流感、甲肝、乙脑等疾病继续开展免疫预防工作。

    通知指出,近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视不够,存在着措施不到位、常规免疫规划工作不落实等情况。对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应按照有关规定积极落实补偿资金。

违规企业或将被取消经营资质

     山西疫苗事件中,被报有疫苗在贴签、运输过程中,未执行冷藏条件。对此,中国疾病控制与应急反应办公室主任冯子健在上周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短暂的高温暴露不会影响疫苗的质量。此次发出的通知指出,对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未在规定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依法严肃处罚,并按规定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

     另外,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凡检查发现疫苗低温贮存、冷藏运输等质量保障能力达不到规定的,企业要暂停经营行为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依法取消企业的经营资质。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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