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300万还申请保障房 深圳处理24名当事人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南方日报讯 广东致力民生大推保障房建设之时,有人却想钻空子,存款、保险、证券等加起来明明超过300万,竟然刻意隐瞒并递交申请。昨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公布2010年保障性住房

南方日报讯 广东致力民生大推保障房建设之时,有人却想钻空子,存款、保险、证券等加起来明明超过300万,竟然刻意隐瞒并递交申请。昨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公布201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涉嫌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两批共24名当事人受处理。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他们将被罚款5000元,且3年内取消申请资格。

据了解,针对在2010年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于今年1月中旬启动了第一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

昨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公布第一批保障房申请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对13名当事人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10户家庭拥有自建私房或商品房却隐瞒住房情况,其余3户家庭隐瞒了财产情况。

除第一批处罚外,深圳住房建设局局于今年3月底又启动了第二批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程序,并对11名当事人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这11名当事人中,有6名隐瞒财产情况,1名隐瞒住房情况,4名隐瞒财产和住房情况,受到媒体广泛关注的何永华、刘静、林生辉、游仁志等4个家庭,银行存款、证券、保险、理财产品等市值超过资产限额3倍以上,最高达300多万元。

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违法处理人员将被驳回保障性住房申请,并自驳回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同时还将处以5000元罚款。深圳市住建局相关官员强调,被处罚人应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每日加处逾期罚款,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还未就此结束,深圳市住建局方面透露,还将对第三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尽快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