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装嫩”是贪恋权力带来的种种油水

2015-01-29 02:10 来源于:红网 | 作者:高福生 | 浏览:
近日,人民监督网曝光山西临汾市纪委书记沈庆华涉嫌年龄造假称: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

    

      近日,人民监督网曝光山西临汾市纪委书记沈庆华涉嫌年龄造假称:“13岁参军,15岁入党,‘档案年龄’比真实年龄小了5岁。”9月20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已有人正式举报沈庆华年龄造假一事。

  近年来,为适应领导干部“年轻化”的新要求,一些官员在年龄、履历、档案上恣意造假,“今年50,明年48”——越活越年轻,已不再是什么“新闻”。过往的报道中不难看到这样的“镜头”:三岁就上了小学、12岁即参加工作的“神童干部”有之,十五岁便成家立业的“早婚早育干部”也有之,甚至还闹出了父亲比儿子只大几岁的笑话……

  在花样翻新的年龄造假“装嫩”风中,纪委理应是一方最圣洁的“净土”,纪委书记理应是正义、廉洁、无私、严明、诚信的化身,是最忌讳弄虚作假,最严守组织纪律之人。然今次,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带头造假让自己“年轻5岁”的丑闻,却令纪委的形象和公信力蒙羞。什么查办襄汾溃坝事故、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俊鹏贪腐案的“有功之臣”,什么声名鹊起、“全票连任”,都是浮云。

  窃以为,纪委书记也加入“装嫩”的行列,与其他官员造假改龄一样,其意不在“嫩”,也不是他觉悟高真正想多“为人民服务”几年,而是痴迷权力,贪恋权力带来的种种油水。为了获得连任或提拔,为了多握几年印把子,不惜铤而走险,在年龄问题上围着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杠杠”,挖空心思做手脚,想方设法让自己“嫩”起来,以免遭“一刀切”。

  有一点必须细究一下,沈庆华的档案掌管在“有关部门”手中,他一下子让自己的年龄“缩水”5岁,其上学、工作年龄等势必也要往前推移5年,如此“复杂”的工作,没有人与其“里应外合”,单凭沈庆华自己是无法搞掂的。可沈庆华却偏偏搞掂了,这不由让人联想到纪委书记的权力和能量,想起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动辄对不听话者“双规”的场面,想起权力在很多时候可以摆平一切。

  纪委书记“年龄造假”,性质相当严重,违反了《党章》、《公务员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是一种政治腐败。我们相信,曝光之后的沈庆华必定要为自己篡改年龄的行为付去丢官弃帽的代价。但如果不破除选拔和任命党政干部年龄上“一刀切”式的“铁律”,不约束权力的信马由缰,不让那些有口皆碑、政绩卓然的领导干部多干上几年,“领导越活越年轻”的新闻就不会是最后的“绝唱”。

相关报道:

临汾纪委书记沈庆华腐败门专题

http://www.rmjdw.com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