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卫生局局长王贺胜:为了十八大面子光,欺你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音频资料: http://you.video.sina.com.cn/m/1936946211 视频资料:我的自白书 http://url.cn/5BV2ow 我的日志: http://user.qzone.qq.com/2418214082/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catalog_list 我叫臧洪兰,天津市卫

音频资料:http://you.video.sina.com.cn/m/1936946211

视频资料:“我的自白书”http://url.cn/5BV2ow

我的日志:

http://user.qzone.qq.com/2418214082/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catalog_list

 

我叫臧洪兰,天津市卫生局不查处已经承认病历造假的天津医院,纵容天津医院不给治疗和护理,在逼我无法生存的前提下,让我去医调委,他们无所不用其极的手段对付我,让我去医调委!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可以不依法行政,还有就是医调委也不可能公正,这样可以一举两得!

   再说天津市卫生局王贺胜局长,在18大前,让手下人给我打电话,问我有什么要求,我只要求生存和治疗,要求见局长!没想到他表面摆出一副公正解决问题的姿态,暗地里还给天津医院下了个文书,只有在我去医调委的前提下,才给3个月的护工费,不给治疗!此后2012115日,医调委出面约天津医院,进行前期的沟通,不等于去医调委!(有录音)当时天津医院医政科长,当时就答应给予治疗,并给予护理,双方签合同,走他们所谓的正常渠道解决问题!之后天津医院一拖再拖,最后合同也不签了!开始彰显流氓和无赖的本质,在1112日,已经答应的事情反悔了,还是老调重谈,只有去了医调委才给3个月的护理,也不给治疗,为什么总是拿医调委说事,是因为天津市卫生局不想履行依法查处天津医院的前提程序责任!好推卸责任,好把我往火坑里扔,好不赔钱少赔钱,共产党的干部都已经蜕变成了这样,我们不敢说,不能说,只能把眼泪和愤怒留在心里,期盼什么时候能见苍天!电话15522799349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