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国防义务 厂规对抗国法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国防建设是神圣的!由不得半点的胡来乱来,军人现役是神圣的受到了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户,军人的退役安置是国防的后续政策,充分显示出国家对军人退役后的关心爱护,是国家

              国防建设是神圣的!由不得半点的胡来乱来,军人现役是神圣的受到了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拥护户,军人的退役安置是国防的后续政策,充分显示出国家对军人退役后的关心爱护,是国家赋予退役军人的一种无形的保护,然而退役到了地方却成了企业的包袱成了所谓减员增效的筹码和范畴,变成了国有企业领导私自改革的,谋求业绩政绩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演变成为了变相拒收的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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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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