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公安局包庇犯罪分子谢就锋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我叫谢就发,汉、男、71年生。福建省大田县人,长期遭受大田县广平镇领导干部谢就锋迫害,被害得声败名裂,房屋被他用电焊封了,一个矿山被他霸占了,另一个被他伪造探矿证非

        我叫谢就发,汉、男、71年生。福建省大田县人,长期遭受大田县广平镇领导干部谢就锋迫害,被害得声败名裂,房屋被他用电焊封了,一个矿山被他霸占了,另一个被他伪造探矿证非法卖了,一家三口人险被他杀了,大田县公安局对谢就锋的违法犯罪行为先是视而不见,现是千方百计包庇他,并按犯罪分子谢就锋的意图行事,我举报一年多了,现犯罪分子谢就锋依然逍遥法外更加嚣张猖狂,我请求上级机关对大田县公安机关包庇犯罪分子谢就锋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并促其秉公执法,将犯罪分子谢就锋绳之于法。
       福建省大田县广平镇领导干部谢就锋的违法犯罪行为有:1、私自非法封杀他人合法房屋达一年多。2、涉嫌伪造国家行政机关行政公文非法买卖矿山获取巨额暴利。3、在上级组织部门提拔茅有温期间,谢就锋私刻大田县文江乡文江村委会公章以村委会名义诬告茅有温书记,在大田县梅山乡任副乡长期间用各种手段诬告它看不顺眼的林玉温书记、陈有明乡长、人大主席郭传军、林昌儒、魏初寨、陈志堂、陈新闯等领导。4、嫖赌玩弄女性,欺压百姓,欧打梅山乡村民吴初暖和陈昌期。不管我如何举报,大田县公安局对谢就锋以上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行政不作为。
       我于2011年4月到北京住院动手术,5月份回来发现位于大田县福田大道111号201室的房屋的铁门被他人拿三根方形钢管用电焊封死了,房门上贴了一张白纸并写着此房有严重债权纠纷,謹访上当。我立刻报警。我要求辖区公安机关城关派出所受理此案和查处相关违法嫌疑人,给予本权利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交代。但是,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不理不睬,视而不见,由此造成我一家三口有家不能归,长期在外租房住的损害结果发生。
       我经常去城关派出所找领导,希望能帮我解决房屋被封杀的问题。不久朋友陈昌期要租房,我就将这被封的房屋租给他,并委托他敲掉门上的方形钢管。但是没有想到陈昌期在敲打门上的钢管时却遭到谢就锋和谢就彬的阻扰和欧打。陈昌期向公安机关城关派出所报案,但是接警民警乐首安不但不受理,还威胁和恐吓陈昌期。我去了城关派出所希望乐首安能处理,但同样遭到他要叫谢就锋等人来打我和陈昌期的威胁。
       针对犯罪分子谢就锋此种无视法律、无视社会公德、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强取豪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本受害人再三、再四地向大田县公安局进行投诉,要求排除妨碍,使自己有一个入住自己房屋的条件。但是,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一年多来对此采取置之不理之态度。直至2012年8月27日,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才勉强地作出了一个报警记录,之后又呈现出如泥入海之势、杳无音讯。我对此不满,继续向大田县委县政府、大田县政法委进行投诉,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2012年9月18日大田县城关派出所魏初铭所长告诉我:已传唤谢就锋到案,录了口供作了笔录,材料已上报县公安局等待处理,看套哪一条。直至2012年9月21日,在大田县汤县长(我于9月15日向县长反映了此案)关注下、县政法委介入此案,经调查核实后告诫大田县公安局:大田县房管所出具证明谢就发的房屋产权明晰无争议。之后,在县政法委的要求下,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才雇工程队拆除了非法焊接物,并打电话通知违法嫌疑人谢就锋、谢就彬不要再封大田县福田大道111号二层房屋的大门。而后我要求违法嫌疑人谢就锋向公安局承诺不再封我的房子,但魏所长说:我们工程队去拆那钢管,谢就锋和谢就彬不出来阻拦就不错了,怎么可能书面承诺不再封房子呢?我不明白为什么公安机关领导这么怕违法嫌疑人?9月21日下午我到县政法委,李启智副书记告诉我:已找房管所调查了,房管所也开了证明过来,你那房屋产权明晰没争议,我们早上已要求派出所去拆焊接物,我也打电话告诉谢就锋和谢就彬叫他们不能再封你的房子。9月22日县公安局纪检书记陈育报也告诉我说找城关派出所负责此案的教导员涂龙盘了解,是谢就锋封的房屋。本权利人为此要求大田县公安局约束违法嫌疑人谢就锋到案,对其主观恶意进行必要的惩处,由违法嫌疑人谢就锋承诺今后不再重复此类违法行为。但大田县公安局依然采取放任自流之态度,致使违法嫌疑人公然叫板:此案属我们兄弟之间的事情,你们大田县公安局凭什么去拆焊接物。果然,大田县公安局对待此案即不立案,也不查处。至于案情当中的钢材从何而来,焊机为何人所有,违法嫌疑人如何成就危害后果的来龙去脉,大田县公安局一概无心过问。在这种情况下,本受害人(房产证和土地证)项下的合法权益仍然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非权利人谢就锋和谢就彬的违法侵权行为随时可能再次发生。本受害人也要求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结案。但是,大田县公安局对此就是不予作为。
       本受害人迫于无奈,采取信访程序向三明市委、市政府进行投诉,寻求上级行政机关对本人合法财产权的保护和支持。三明市委组织部长刘远同志于2012年10月29日接访本权利人时,经过验证房屋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后提出: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霸占和处分受害人合法的房产权。对受害人投诉的事项由市委、市政府检查督促,让大田县公安局重新认真办理此案,给受害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对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程序暂缓。三明市纪委冯书记于2012年11月12日接访本权利人时提出:此案属公安机关管辖,针对大田县公安局对此案办案不力,让大田县三家联合办案(即公安、法院、县政法委)。三明市政府余秘书长于2012年12月10日接访本权利人时提出:针对谢就发提出的事项,由三明市人民政府督促大田县人民政府,责成大田县公安局尽快作出处理意见,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但大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然我行我素,根本就没有把三明市委的三位常委放在眼里,须知三位常委是代表三明市委、市政府接访作出的决定。
       依据信访程序的流程安排:1、大田县公安局在接到三明市委、市政府的转办信访事项的15日之内,应当作出是否应当予以立案的通知书或者不予立案的通知书。2、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3、行政机关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进行调查了解,查明事实真相,分清责任。因此,大田县公安局有义务对本人合法房产权被侵害一案进行调查了解,辩认确认。但是,大田县公安局至今没有拿出涉案的方形钢管来源出自哪里?何人经手?涉案的焊机为谁人所有?现在此人在何方?案件没有立,“调查”是假的,怎么对自己方便就怎么行事,完全不理会受害人的死活。大田县公安局对信访条例根本就不屑一顾,违反法定程序规定。
       大田县公安局在本受害人的信访程序当中,表现出隔山打牛,雾里看花之势,甚至开始乱作为。现公安局提出:这个案子不是谢就锋干的是你家香港姐姐干的。这种由公的变成母的,事实何在? 这种由境外人所为,犯案的时间何在?2012年9月18日就已调查清楚是谢就锋所为,材料已做好并上报 县公安局,等待处理。如今却搞了个替罪羊来办冤案。大田县公安局这是典型的徇私枉法。
        本受害人认为:1、针对本案违法事实的客观存在,如果大田县公安局办理此案确实有困难,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行使先行政后刑事方法走走看。2、如果大田县公安局办理此案确实尴尬,可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自行申请退出承办本案。3、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案件,公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损害的,大田县公安局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和其他处置措施,及时制止损害后果的延续和扩大。
       大田县公安局是独立王国完全不需要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藐视信访条例,践踏法律。包庇犯罪分子谢就锋,沦为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这背后存在的是什么黑色交易和不可告人的隐情?
本受害人请求上级机关针对大田县公安机关包庇违法犯罪分子谢就锋的问题进行检查监督,并督促大田县公安局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决策失误,努力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和谐局面,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使本案违法嫌疑人谢就锋归案,将之绳之于法。给本受害人一个负有责任的交代。
        请求上级部门支持本受害人上述诉求为盼。
         敬礼
           2013年元月19日
                      电话号码13328900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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