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记者是媒体舆论监督的后备军

2006-05-01 18:00 来源于:红网 | 作者:王寿臣 | 浏览:
有句俗话:丑事家家有,不贩是好手。居家过日子,夫妻之间不可能事事如意,吵架是避免不了的。自尊心强的人,在家里吵得天翻地覆,一见到外人,立刻捂得严严实实的,装得跟什

    有句俗话:“丑事家家有,不贩是好手。”居家过日子,夫妻之间不可能事事如意,吵架是避免不了的。自尊心强的人,在家里吵得天翻地覆,一见到外人,立刻捂得严严实实的,装得跟什么事没有发生一样。对于家庭来说,除非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否则一般的“丑事”都属于个人间的私事(或隐私),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捂着盖着,不失为一种聪明。

    而作为政府来说,一旦有了丑事(或丑闻),采取捂着盖着,动用各种权力工具控制丑事不内扬和外扬,是不明智的。第一,纸是包不住火的;第二,捂着盖着容易导致小道消息满天飞;第三,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有些官员固执地认为,发生问题后用捂着盖着的方法,防止向外扩散,可以减少负面影响。这是极其错误的想法。发生负面新闻也是政府
工作中的一种常态,能够正确面对负面新闻,对于缓和矛盾,平息不良言论的传播,体现得是政府的事件应对能力。相反,越是捂着盖着,往往越不利于问题解决,甚至造成的危害更大,使本来不怎么严重的问题酿成重大事件。

    现在,一些开明的政府官员已经认识到,政府接受舆论监督比拒绝舆论监督,对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为有利。现任云南昆明市市委书记仇和,对舆论报道有他自己的看法,特别提出“要负面报道,看看我们做得不好或者不足之处,为市委下一步工作改进提供依据。”这是需要胆识的。当下,许多政府官员是没有这种勇气的。他们认为,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是给政府添乱,为了限制记者报道对他们政绩的影响,甚至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影响办案、干扰公务”等大帽子压制记者采访。更有甚者对记者的正常采访行为横加阻挠,用手铐铐记者,限制记者人身自由,或者派警察到报社抓捕记者。

    发生问题后,政府官员最怕的是家丑外扬。于是对各路记者实行围追堵截。他们不怕本地记者,因为本地记者在他们的地盘上生活,不仅不敢采访,即使采访了也发不出稿子。他们只需一个电话,即可让媒体老总老老实实。有胆敢冒犯者,轻则降职,重则开除,或者罗列罪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政府官员怕就怕外地记者,由于媒体非他们管辖之内,只好软硬兼施,一方面用贿赂堵住那些缺乏职业道德的新闻记者的嘴,一方面对那些有正义感的记者,进行威胁、恐吓甚至殴打拘留。

    2007年11月27日,江苏响水县化工园区江苏联化
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数十人死伤。此后,响水县举全县之力,对来访记者实行软禁、监视、跟踪、贿赂,对线人威胁、利诱,封锁事故现场,并且美其名曰“为新闻协调工作赢得主动权”。由于当地政府措施严密得力,使大批前往采访的记者,望而兴叹,铩羽而归(见《南方都市报》2007年12月31日)只可惜,让当地政府遗憾的是,虽然布下天罗地网,还是没能做到密不透风,竟然被无名氏“公民记者”知根知底地将事件的来龙去脉和盘端到了网络上,而使真相大白于天下。

    在网络作用越来越发达的当下,让地方政府最头疼的已经不是平面媒体记者,而是没有
记者证的“公民记者”。《宪法》规定,公民都有监督的权利。这些“公民记者”将所见所闻实名或匿名发布到网络上,正是基于他们对宪法的高度尊重。

    有官员慨叹:现在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发生问题想捂着盖着,简直是白费心机。针对这种情势,不少官员开始对舆论监督的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他们认为,问题透明化之后,该政府承担的责任,决不推脱。只要政府能够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处理问题,就没有解决不好的问题。

    一个民主的社会,首先需要有一个开明的政府。开明的政府,不是专门听别人念喜歌的政府,而是虚心接受公众舆论监督,不回避矛盾勇于解决矛盾的政府。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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