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质疑公路收费没完没了 致物流成本全球最高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1月22日,200多辆货车司机因收费过高而拒走新建成通车的 三峡 翻坝高速公路,停在三峡江段北岸翻坝码头,阻碍了当地交通。 据了解,三峡 翻坝 高速公路全长57公里,按当地收费标准

1月22日,200多辆货车司机因收费过高而拒走新建成通车的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停在三峡江段北岸翻坝码头,阻碍了当地交通。

据了解,三峡翻坝高速公路全长57公里,按当地收费标准,超出20吨的特大型载货汽车,在每公里每车收费3.35元的基础上,每增5吨每公里加收0.84元。有司机算账发现,这样平均每辆车要多支付500多元,为了省钱,干脆拒走。

这只是中国高速路的一个缩影。最新数据显示,中国高速公路收费占物流业总成本的1/3,而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18%左右,比发达国家要高一倍左右。

超期收费没完没了

世界各国收费公路七成在中国,而许多公路的收费期限则是一再延长

有统计数据显示,世界各国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而在车辆通行费所占人均GDP的比例中,中国以超过2%的水平高居首位。

国家审计署在2008年公布的报告曾指出,北京机场高速、山东济青高速等12省(市)的35条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至10倍以上。其中京石高速在由还贷公路“变性”为经营性公路之后,总收费年限长达42年。

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北京市与交通部于1993年合资修建,前者使用市财政资金,后者则以投入车辆购置附加费的方式出资,这两项均为国家财政出资。

然而,该公路当初立项,就被定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贷款全部还清后就应停止收费。但建成收费3年多后,机场高速被转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时重新核定30年收费期限。该公路的性质“自觉”转为“经营性公路”,而且还将路权划拨给国有企业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独享这条公路的收费利益。

2007年6月底,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冯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是经营性高速公路,“它就是收上100年费也行”。

2008年2月,国家审计署就将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定性为“不合理,但不违法违规”。据审计署报告,该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该高速公路自1993年至2005年底收费已达32亿元,预计其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京石高速公路收费更是明目张胆。北京市路政局曾于2004年答复社会质询称,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是2026年,还有8亿贷款没还清。然而,北京市审计局2005年出示的一份报告显示,总造价约10.15亿元的京石高速早在2000年已还清本息,到2004年底已盈余近6亿元。此后,其收费期限延至到2029年。

据了解,在建成后20多年中,京石高速的收费权、经营权在暗地里几度易手,由此导致京石高速性质和收费期限的改变目前的经营权在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手中,重新计算后的经营期限已延续到2029年年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院长赵仑调查发现:北京市9条收费公路皆为经营性公路,除一条收费期为25年外,其余均为30年。

收费站点鳞次栉比

受高通行费的影响,中国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高达21.3%左右,而发达国家仅为10%左右

除了超期收费外,收费站点的密集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

2008年国家审计署的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底,中国收费公路里程已达18万公里,相当于高速、一级和二级公路总量的55%。仅在被审计的北京、河北等18个省(市)中,收费站点就达4328个,平均每个省(市)240个,累计征收通行费5100亿元。

据规定,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而一些地区,有的收费站相距仅10公里左右。

虽然国家规定已偿清贷款的公路必须终止收费,但地方政府往往又将之卖给企业变成经营性公路,并且一再倒卖,使其收费年限远超过30年,甚至有一直收下去的架势。

受高通行费的影响,中国成为了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据统计,在中国,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的21.3%左右,而发达国家则是10%左右。与我国几乎全部收费的7.4万公里高速公路不同,2003年美国高速公路总里程为9万多公里,其中收费里程仅为7800多公里,约占8.8%。

此外,超载收费形成的暴利令人触目惊心。据了解,河南农民时军锋兄弟8个月内偷逃过路费368万元,形成“天价过路费”。由河南省高速公路收费方出具的详单来看,收费高主要是因为该车超载:超载时平均每次应缴纳近3000元过路费,空驶时平均每次收费仅需196.3元。前者是后者的15倍多。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教授史其信表示,按车型计费,是车辆企图超载的直接原因:按车型分档次,收费标准有高低,车主必然追逐某档次内的极限装载值,企图在人情执法中侥幸过关,甚至因想超载而改装车辆,不顾及安全隐患公安部曾有统计数据表明,由卡车超载引起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的一半以上。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