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官场文化有些“绑架”?官员对灰色收入习以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南都特派记者王佳:昨日分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田中群坦言收到过会务费,但为避免伤害同行会偷偷寄回去。我们只是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就能遇到,更何况官员?田中群

  南都特派记者王佳:昨日分组讨论中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田中群坦言收到过“会务费”,但为“避免伤害同行”会偷偷寄回去。“我们只是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就能遇到,更何况官员?”田中群说,尽管有些官员内心并不黑,但身处这种官场文化,难免会被“绑架”,变得对“灰色收入”习以为常。他建议有关部门对此加大监督与惩戒。

  学者要有“狮性”不要有“狼性”

  南都特派记者王佳: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田中群昨天批评现在国内的学者“急功近利”:“像一群狼,就冲着那些科研经费而去,不会想太多,看到钱眼睛就发红了!什么时候能有狮性?”田中群认为,狮子通常是群居,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这样才是中国学者应该做的。

  不让买房 有钱人可能投资移民

  南都特派记者王卫国:“不让买房,有钱的人可能会到国外投资移民。如果把这个钱留在建设上,将对国家经济发展形成动力。”昨日,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原主席范钦臣认为,国家应对二套房转让增值收益加大征税力度,用市场手段调控房价,而不是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限购。

  华人“神探”李昌钰:替无辜的人讲话

  南都特派记者王佳:以侨胞代表身份列席本次政协会议的华人“神探”李昌钰昨日说,破案中最重要的是“道德勇气”。“在法律和物证前人人平等。做鉴识工作,不单是要证明一个人牵涉案件,而将他绳之以法,更重要的是替无辜的人讲话,替不能讲话的人讲话。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