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建议五个方面预防拆迁腐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左)做客正义网。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做客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时指出,每一个拆迁环节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左)做客正义网。

     昨天,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做客最高检机关报《检察日报》主办的正义网时指出,每一个拆迁环节背后都孕育着巨大的利益,基本上都有职务犯罪发生。甄贞说她今年带了三个提案上会,其中在《关于加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中,建议通过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职能,结合预防和打击来综合治理等5方面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

  另据记者了解,甄贞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我国关于拆迁的法律规范虽然众多,但内容庞杂,规治不力,建议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对现行的拆迁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保证法制统一性。同时,建议立法机关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满足实际需要和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为基点,对现行法律进行适时的修改,如此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仍没解决的产权界内没有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补偿问题。此外,地方立法机关和政府对上位法的细化与完善,应符合地方实际,做到有章可循,严格依法办事。

  甄贞同时介绍,她的另两个提案是关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内容包括具体法律条文的修改。

  ■数据

  拆迁领域犯罪

  集体腐败占三分之一

  甄贞做客正义网时称,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各地拆迁的工作也非常繁重。北京市检察机关实际上这些年不断在这些领域里发现职务犯罪案件。

  她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0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处了41件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有1/3是涉及到集体腐败,最大的一个窝案涉及到16人,单位犯罪占了15%。这些案件也涉及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诸多罪名。

  甄贞认为,涉及到拆迁领域里面的职务犯罪的问题还是相当严重的,应该把这些问题提出来,提醒有关部门注意,加大预防这些领域犯罪的问题。

  ■特点

  拆迁职务犯罪

  基本涉及每个环节

  甄贞分析,拆迁领域的职务犯罪有几个特点,一是从涉案的环节和涉案的手段上来看,涉案环节非常多,而且手段也非常的多样,可以说每一个拆迁环节背后都孕育着巨大的利益。因为有这些利益,他就会和那些职能部门相串通、相勾结去获取这些利益。因此,在每一个环节上基本上都发生过职务犯罪。

  “要想把这些都规范好,可能要对拆迁这一系列活动要研究透。”甄贞说,检察机关通过办案发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遍布各个环节,犯罪手段广泛、多样。犯罪分子采用串通招标、违规审批、私改权证、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这样一些手段来实施犯罪,手法非常隐蔽,而且专业化非常强,

  从涉案的领域上来讲,涉及单位、个人,个人的受贿,单位集体的腐败都涉及到了,“所以说查处这方面的人员、预防这方面人员犯罪,实际上也是我们保护干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应该要做的工作。”

  ■原因

  拆迁暗箱操作

  提供很大犯罪空间

  甄贞说,她认为导致拆迁职务犯罪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外的公开性方面,拆迁工作不透明、暗箱操作,给行贿受贿、职务犯罪带来了很大的空间。比如说在组织管理上,机构不一,管理不规范,潜规则盛行,这样也会引发职务犯罪。

  二是从拆迁的职能来看,不同的职能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也有脱节的现象,缺少科学、有效、统一的管理。比如说拆管不分,一些公共性的管理与一些劳务性的操作不分,这样有的时候一个拆迁公司两块牌子,既是拆迁的管理公司,又是拆迁的拆迁公司,这样造成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后果。

  三是内部管理、内部监督往往是比较乏力的,所以这样一些原因的存在,使得拆迁领域当中的职务犯罪处于高发阶段。而且目前来讲,现有的法律法规应该说“层级还不太高,有些法律法规之间也存在着冲突”,这样的话使得在依法处理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障碍。所以加大对这方面的立法,加大对这方面的管理恐怕是预防职务犯罪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甄贞建议从五个方面预防拆迁腐败

  第一

  根据具体拆迁工作的定位和区位,确立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管理制度。因为拆迁专业性强、涉及的职能部门多,没有一个统一领导的机构,有时候工作的责任不明,工作效果不佳。所以希望有统一的拆迁管理部门。

  第二

  要加强制度建设。比如说要强化制度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实际上现在很多问题就出在工作不透明上,怎么来加强呢?比如说通过拆迁工作的信息平台,通过严格的禁止准入制度,通过拆迁的风险评估机制,通过拆迁资金的统一支付制度,通过拆迁事项的事先听证,同步监督审计,拆迁后的明细账的公布,建立严格的、公开透明的制度,避免出现这样的职务犯罪。”

  第三

  要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内外监督、突出检察监督。首先是所有有权拆迁的部门内部的规章制度对自己的公职人员要监督、制约。同时,在这里面如果涉及到犯罪,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很多老百姓本身就是被拆迁者,或者是跟拆迁相关联的群体,希望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媒体有效地监督拆迁工作,这样才能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

  第四

  通过发挥检察职能,结合预防和打击来综合治理这方面的工作。因为拆迁光靠打击、事后监督是不行的,一定要加大预防的力度。比如,去年检察机关开展工作的时候,门头沟检察院还有其他很多基层检察院都做了这方面的宣传工作。检察机关用典型案例到需要拆迁的区域去,向群众宣传、向公职人员宣传,最后达到了非常有效的预防犯罪的目的,使得这些拆迁工作当中一例这类的案件都没有发生。

  第五

  预防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最终还是要靠立法的完善,因为只有有法可依、依法办事,拆迁工作才能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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