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暂缓任用26岁副镇长 被网友质疑靠父亲违规

2015-01-29 10:06 来源于:新京报 | 作者:秩名 | 浏览:
■ 追问 1 高中毕业为何可入职管委会? 据顺义区住建委网站显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为住建委下属单位,而李圣杰最初参加工作时只是高中毕业,为何可以入职? 据顺义区委组织部
 ■ 追问

    1 高中毕业为何可入职管委会?

    据顺义区住建委网站显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为住建委下属单位,而李圣杰最初参加工作时只是高中毕业,为何可以入职?

    据顺义区委组织部回应,顺义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12月成立,虽然属于区住建委系统,但却是一个独立的事业性单位,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因此,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收人员没有学历限制。

    顺义区委组织部表示,李圣杰高中毕业后,于2005年7月应聘到管委会工作,属工勤岗位。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李在北京语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取得了大学学历。

    顺义区委组织部称,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规定中,要求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等,对学历没有明确规定。

    2 副科至副处 6年连升三级?

    网友认为,按照正常的情况,李圣杰从副科级至副处级,三级升迁根本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

    对此,顺义区委组织部回应称,李圣杰高中毕业后,于2005年7月应聘到顺义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次年被任命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2007年,李圣杰被提拔为办公室主任。“李圣杰在提任副科长、科长阶段属破格提拔,主要是由于新城管委会当时刚刚成立,人员少、职位空缺多,工作确实需要。”区委组织部表示。

    顺义区委组织部表示,2011年8月,结合镇级领导班子换届,顺义区委决定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其中,李圣杰于2009年被区委确定为顺义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副处级后备干部,且参加过顺义区委统一组织的副处级后备干部培训班,任职资格条件也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因此被确定为这次拟派到乡镇任职的干部人选。

    顺义区委组织部称,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顺义区委同意提名李圣杰为顺义区李遂镇副镇长人选,整个选拔过程完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3 事业编可否直接调任公务员?

    李圣杰作为事业单位员工,是否可以直接被拟任为国家公务员(李遂镇副镇长)?

    顺义区委组织部回应,李圣杰身份性质转变是因为调任,其依据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为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第十五条规定:调任人员的级别和有关待遇,根据其调任职务,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比照调入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因此,李圣杰调任至李遂镇政府后,身份有所变化。同样,如果一名公务员调任到事业单位或企业任职,也会转变为事业或企业编制。

    ■ 专家说法

    应加强对事业单位管理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任何兵教授认为,与公务员相比,事业性单位在用人方面缺少相关法律限制和管理。因此,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录用当事人的做法没有问题。但考虑到当事人父亲的背景,以及其快速升迁的情况,公众有理由去怀疑,当事人利用相关背景、人脉钻了空子或占了便宜,毕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也不是谁都能进的去的。

    何兵称,对于这些问题,相关部门应该进行详细的解释,介绍清楚当事人到底有何突出贡献或杰出才能,使得公众清楚其进入该单位并迅速升迁的理由。

    “干部的升迁不但要合法,还应该是合理的。”何兵教授说,至于理由是否合理,应该由公众们去评判。

    最后,何兵表示,该事件暴露出机制问题,事业性单位缺少相关的限制和管理,国家应予以加强。


    昨日,顺义在线的论坛中,仍可见一位网友对此事的转帖。网络截屏

    昨日,顺义区委组织部证实,26岁即被拟任为副处级干部的李圣杰被暂缓任用,仍在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此前,有网友发帖称,李圣杰是牛栏山酒厂厂长李怀民的儿子,其提拔涉嫌违规。对此,顺义区委组织部予以否认,称李圣杰的任职资格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相关要求,但从其年龄和经验方面考虑,区委决定暂缓提拔任用。

    现为顺义区新城管委会一科长

    8月9日,顺义区委组织部根据《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发布了一份《关于对马云虎等83名同志进行任前公示的公告》。公示的83人中,年龄最大的为52岁,年龄最小的是26岁、被拟任为顺义区李遂镇副镇长的李圣杰。

    据《公告》和区委组织部介绍,李圣杰,男,汉族,顺义马坡人,1985年10月出生,在职大学文化,200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顺义区新城管委会工程科科长。

    被网友质疑靠父亲违规上位

    在公告公示期(一周)结束后不久,天涯社区上即出现一篇帖子,对李圣杰被拟任一事提出质疑。

    发帖网友“有关人员1”计算:“如果他6岁上小学,按照中小学12年,大学4年算,现年26岁的李圣杰在四年内连续提升了3级”,“在领导干部选拔制度相当严格的北京市,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

    据了解,李圣杰是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厂长李怀民的儿子。该网友认为,其快速升迁与家庭背景有关。

    区委组织部表示条件符合规定

    就此事,记者通过电话联系李圣杰,但其婉拒了采访。

    顺义区委组织部证实,李圣杰是李怀民之子,但其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且在区委组织部对其进行考察期间,李圣杰所获民主推荐票在新城管委会科级干部中最高,机关干部群众对他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不过,近日,记者从李遂镇了解到,李圣杰已经有大约一周时间未到镇里上班。

    对此,顺义区委组织部昨日表示,公示名单中的83人中,只有李圣杰被暂缓任用,仍在原单位原岗位工作。

    “进行任职公示期间,李圣杰同志的情况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区委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认为,李圣杰同志的任职资格条件虽然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及其他相关要求,但其目前确实还年纪较轻,在科级岗位上的总体任职时间也还相对较短,为更有利于干部的成长,区委决定对李圣杰同志暂缓提拔使用。”顺义区委组织部称。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