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光顾天上人间被拍视频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张敬礼新华社 北京消息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报道,1月6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

 

    

张敬礼新华社

  北京消息据《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报道,1月6日,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得巨额利益;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生活腐化。以上行为严重违纪,有的已经涉嫌犯罪。

  接近药监局的人士称,与4年前的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案不同,张敬礼被调查没有掀起药企间的整顿风波。

  敛财

  传言称国家药监局新楼建设和装修花费甚巨,规格很高,仅办公面积就有三万平方米,比国家药监局原楼大了50%以上。

  “张敬礼是药监局新楼建设的主要负责领导之一,据调查收受了工程施工、装修等单位的行贿款600万元。”上述人士介绍。

  多方汇集的信息显示,张敬礼至少在两个领域涉嫌非法经营罪。

  其一是其违法销售所著书籍获利。上述人士表示:“非法经营总的案值高达1700余万元,其中一本书就卖到了566元的天价。”

  张敬礼在国家药监局任要职之余,尚“笔耕不辍”,爱好著书立说。目前能查到的其署名或并列署名的著作就有《老年急症救治手册》、《百年FDA:美国药品监管法律框架》、《维护公众健康: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探索与创新》、《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理论与法律实践》、《寿世补元》等。

  其中大部分著作是在2003年之后,也就是张敬礼出任国家药监局副局长之后所作。如《寿世补元》定价高达368元,较符合“566元”天价书的特征。

  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如果高于定价销售,完全可以认定为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界定为非法经营。”

  另外,据称张敬礼还拥有保健品生产企业,并利用职权强行将产品推销给连锁药店销售。

  诽谤和腐化

  药监局内部通报张敬礼的处理决定后,当场播放了他在“天上人间”被拍到的画面,内容不堪入目。

  天上人间夜总会是北京市著名的高档会所,也因其“有偿陪侍”而闻名天下。

  中纪委所指张敬礼“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主要是指其捏造事实诬告现任国家药监局最高领导。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这个事之前就比较明确了,张指使其秘书发布诬告信息,最后被查出所用IP地址为药监局内部地址。” 但上述人士透露:“此次受到处理的仅有张敬礼一人,帮助其发帖的秘书仍在药监局任职,并未受到调查和牵连。”

  尽管有上述种种劣迹,但此前盛传的强生公司涉嫌行贿张敬礼并未显示在中纪委的调查结果之中。而2006年郑筱萸案时,除了直接相关的齐二药、海南普利、浙江双鸽和海口康力元等少数几家企业外,大部分违法获得新药生产批件的企业也未受到处理。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