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巧家:“赌前程”公安局长没有停职或受罚

2006-05-01 18:00 来源于:红网 | 作者:谭君 | 浏览:
这个案件是赵登用所为,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我作为一个公安局长,面对这么多媒体,敢拿自己的职务、敢拿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实开玩笑吗? 很多人还记得,5月14日那场官方发布

    “这个案件是赵登用所为,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我作为一个公安局长,面对这么多媒体,敢拿自己的职务、敢拿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实开玩笑吗?”

    很多人还记得,5月14日那场官方发布会上,认定赵登用“罪行”时,巧家县公安局长的这番豪言。“职位担保执法”的言论一经传出,舆论哗然,媒体和民众纷纷表示对该案件处理过程的质疑。

    88天后,案件水落石出——在云南省公安厅披露出的消息中,民间的揣测得到了印证,而巧家官方再度陷入舆论危机。昨晚,记者联系到了巧家县公安局政委罗其铭,他表示,杨局长现在“还好的”,没有接到任何停职或者受处罚的消息。

    最新动态:公安局长“还好的”

    昨天,记者多次拨打杨朝邦的手机,提示已停机。

    昨晚10点20分,记者联系到了巧家县公安局政委罗其铭,他表示,杨局长现在“还好的”,没有接到任何停职或者受处理的消息。巧家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陆卫华告诉记者,杨朝邦“依然是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当提到爆炸案,罗其铭称“昭通公安局已经致歉了,其他的,按法律程序来办。”并表示“这是司法部门办案的事,宣传部门不方便回应。

    “我们正在给赵登用家属赔礼道歉,做他们的工作,开了村民小组会议。”罗其铭说。

    当提到杨朝邦手机停机的原因,陆卫华表示“这个不方便告诉你。”不过她确认杨目前在巧家。

    副书记:局长并非专业新闻发言人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对于目前在网上被公众喊“下课”的公安局长杨朝邦,巧家县县委副书记王刚替他喊冤。在王刚看来,在当时的情况下,确认赵登用是嫌疑人并没有错,“嫌疑人和罪犯是两个概念,那个炸药就是在赵登用身上,也是在赵登用身上爆的,那是毫无疑问的。”

    王刚也认为,杨朝邦之所以会在表达上引起争议,关键因为他并不是一个专业新闻发言人,强项不在于准确的语言表达,“至于案件在后来的侦查工作中出现了重大突破,这个也是人家公安机关,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取得的突破。”

    赵登用家属:我们要索赔

    在云南省公安厅公布真凶之前,赵登用的哥哥赵登贤一直不相信弟弟是凶手,他在微博上不断为其弟喊冤。随着案情公布,赵登用冤情得以洗清。赵登贤说:“我们有几点诉求,第一,这个案子还需要继续彻查,及时公布消息,给社会一个答复。第二,这么长时间以来,我们家一直含冤,备受社会指责,我弟弟被说成是极端分子,我们要索赔。第三,我们希望有人能对此事负责。”

    巧家爆炸案官方通报时间表

    5月10日

    9点04分 爆炸在距巧家县政府约1公里处发生

    13时28分 巧家县发布第一份通稿,未提及爆炸原因、受害人身份

    5月11日

    8时27分 巧家县通报了最新的死亡数据、称“目前案件侦破取得了重大进展”,仍未提及嫌疑人的身份

    11时32分 公布了警方对嫌疑人的调查结果--爆炸案系赵登用所为

    5月12日

    11时45分 巧家县公布了赵登用在现场的图片、Q Q空间和违法记录

    5月14日

    巧家县公安局局长杨朝邦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说,“这个案件是赵登用所为,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我作为一个公安局长,面对这么多媒体,敢拿自己的职务、敢拿前程、敢拿法律、敢拿事实开玩笑吗?”

    8月7日

云南昭通警方针对巧家县公安局在前期案情尚未彻底查清的情况下,在通报中因表述不严谨、不确切而给社会公众、赵登用及其家属带来的误导和影响道歉。

责任编辑:rmjdw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