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称除用财产申报抑制腐败外几乎别无选择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10月8日17时11分,网友广州正义者联盟K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称,广州市番禺区城管执法政委蔡彬个人及其妻儿名下共有房产21套,并贴出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相关资料影印件。 帖中原文称

 10月8日17时11分,网友“广州正义者联盟K”在天涯论坛上发帖称,广州市番禺区城管执法政委蔡彬个人及其妻儿名下共有房产21套,并贴出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相关资料影印件。

  帖中原文称,蔡彬“2002年之前在番禺公安局,2002年后到番禺城管当队长,其本人及妻子时丽英、儿子蔡展培名下登记的房产达7000多平方米,有别墅,有复式洋房,有临街商铺,还有厂房,试问凭一个小小的城管队长的工资,何以买得20多套房产物业?其儿子蔡展培20刚出头,凭什么名下就登记了多套别墅商铺?哪来的钱?”

  根据该网友提供的《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蔡彬及其妻儿名下房地产登记共21处,包括别墅、厂房、商铺、商品房住宅和车位等,累计达7203.33平方米,其中,面积最大的一处厂房位于番禺区沙湾镇龙岐村西环路东侧,达3405.3平方米,另有一处建筑面积为439.1平方米的居住用房显示已注销。

  该帖迅速被转载到各大网站并引起热议。10月10日上午,广州市番禺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广州番禺发布”回应称,番禺区纪委已成立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22时02分,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据番禺区纪委通报,经初步查实,蔡彬家庭房产数量与网帖所列数量基本一致,部分跨区房产还有待查证。目前,查实房产数量与其向组织申报的数量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调查组将就房产来源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布。”

  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广州市番禺区纪检委,工作人员表示“网帖情况基本属实”,并称根据以广州番禺区纪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郭轩宇为首的调查组的初步调查结果,相关部门已对蔡彬停职。

  蔡彬于2011年5月任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此前曾任广州市城管执法局番禺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根据番禺区纪委工作人员确认,停职前蔡彬的职务属正处级,月工资约1万元。其妻时丽英现已退休,曾为番禺区工商联办公室主任、秘书长。

  番禺区纪委在最新通报中称,“因蔡彬向组织申报的‘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仅包括其本人及其子各持有的房产一套,与纪检部门核实的情况不符,存在严重的瞒报行为,违反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目前,我国在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上的相关文件主要有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发布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2011年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申报范围由最初的工资、福利、劳务以及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扩大到各类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同时,申报人也由领导本人扩大到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项规定均指出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由相应的组织部门审理,属于内部申报。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继“表哥”之后,广东“房叔”事件凸显我国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缺陷,“官员财产公开、透明的程度远远不够,公开透明的程序不到位、内容不到位,公众和舆论监督则因此有盲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同样认为,官员财产“不向公众公开,对官员没有压力”。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曾撰文质疑《财产申报法》二十年遥遥无期。他在文中称,用官员财产申报这样的制度性举措来约束官员的行为,抑制腐败现象的进一步蔓延和严重化,可以说已经是别无选择的事情,是我们现在还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可以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

  “目前,在有关领导干部财产申报上,不仅没有法律,连条例规章都没有,只有一些文件,仅仅在制度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汪玉凯指出。

  竹立家对于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制度提出建议,他认为,现有的申报平台不对,必须建立第三方平台,以各级人大作为公示和监督机构,对权力进行制约,“内部申报,程序不对,各种各样的的漏洞或者瞒报、不报难以根治。要发挥人大的作用,这是最根本的。行政官员的权力是人大赋予的,必须向人大申报”。在申报的范围上,他指出,官员财产的申报“必须从上往下进行,而非从下往上,从建立中高级干部的家庭财产公示制度开始,家庭成员的工资、股票债券、不动产等各种收入都应该包括在内”。

  汪玉凯建议“在什么样的范围内担任领导职务,就必须在什么样的范围内公开财产”。他举例,“乡长应该向管理的整个乡公开,中央干部则应该向全国公开”。

  “对于官员财产申报,已到非着手立法不可的时刻,再拖下去对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不利影响。”竹立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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