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三畏:原来被“误打”的官妻是老上访户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的妻子陈玉莲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机关办事,被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当成上访对象暴打16分钟。

    6月23日上午,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的妻子陈玉莲到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的湖北省委机关办事,被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6名便衣警察当成上访对象暴打16分钟。

  武汉“623事件”因几个方面的极端性质而震惊世人。一是警察对无辜老妪行凶是何其暴烈,令人惨不忍睹。其二是发生逻辑的诡异令人惊奇。合法公民被无故殴打,是一层悲剧,被公权部门的合法武装殴打,则是双重悲剧。然后是悲剧的制造者,公安方面的领导对受害者的“解释”——“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属于喜剧对白,类似于卓别林电影的手法。这位领导要不是诚实得可爱,就是讽刺高手。

  所谓“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中的“大领导”者,也不很大,只是对于这帮凶手及相关头目来说,是够大了。我国公安官员,既是属地任命,也归系统管理。很显然,武汉市武昌公安分局“派驻湖北省委大院”的警察,毒打了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的妻子,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打了自己人”的“误会”,也不是简单的冲撞顶头上司,而是地方政治的一次重大事故。

  而这个事故虽然表面上已被描述得比较细致了,但仍有玄机等待揭开。按理,如果说一位能够顺口报出省委家属大院名称的人,还有可能是假冒,不至于使警察立即住手的话,那陈玉莲女士被打过程中不断声明“自己人”的身份,警察为什么没有迟疑,反而针锋相对,爆出“就是省长的老婆也要打”的狠话?这是否暗示着凶手亦有所侍?另外,警方在陈女士的病床边给出“纯属误会”的解释,也显得过于漫不经心,不像是下级官员在这种场合说的话。

  事件的纠结还在于,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副主任的妻子也是一位“老上访户”。她已经退休,但还在为职称和待遇奔走,特别是这样的事件落到了这个家庭:几年前她的女儿在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陈玉莲女士的上访路应该比绝大多数人顺利了,但是,这样的事件落到他们家,也会拖上好几年而没有结果,那一般老百姓又将如何呢?这个事件或许可以读作对“上访制度”的考验。

  但因为这样一个上访的身份,有关方面就会选择她老公不在家的时候(这是另一层讽刺,陈女士被打的时候,她老公在郑州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作为先进代表,他受到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对她进行如此残酷的毒打吗?按理也不至于。太多的不可理喻,只能归纳成一句话,即陈女士及其老公所处的这一片官场已经一片混乱。而陈女士的家属认为,现有的事实不支持事件属于有人操纵和指使的说法。如果是这样,也同样说明了权力的疯狂和恐怖。对于地方警察派驻保卫省委大院的便衣警察来说,疯狂殴打并无暴力倾向的公民,已经成为正常的工作任务!那么,人们受到公权力伤害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打错了”的悲喜剧给这个社会提供了反思权力逻辑的机会。法治的废弛和滥无控制的权力,会使所有人都受到伤害。在它面前,没有人是安全的。如果不接受这样的教训,发展下去的结果,也许是社会各方都无法承受的。

  现在,有关方面应该做什么?首先应公开澄清事件的迷雾。“省政法委至少15位领导”和“武汉市公安局一把手”看过陈玉莲女士被警察施暴的视频(事后家属强烈要求将录像曝光,但直到目前“录像仍被有关部门封存”),难道诸公不能判定,这已经构成重大刑事伤害?虽然武昌公安分局在事件曝光后,迅速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分别作出处理决定,但是这也仅是内部处理。

  “623事件”要不要依法清理?有一种论调是,陈女士作为政法委官员的太太,平时应该享受了过多的法律和政策的“优惠”,所以,这一次“打错了”是她应得的“报应”。但这是一种危险的观念。法律面前应该人人平等,应该成为一种不可动摇的共识,包括对权力阶层。我们坚决呼吁依法捍卫陈女士的权利,坚决反对按权力内部的逻辑,让黄副主任和陈女士忍辱负重,牺牲一下“自己人”。

  “623事件”不仅是一个法治事件,也是一个摆在当地官方面前的政治考验。它发生在堂堂一省的权力机关的门口。不公开依法收拾这一事件,如何还权力以清白,还公众以信心?现在应该做的是,第一,将真相公之于众。最简单而显示诚意的办法,是向新闻界公布警察行凶的录像。第二,立即启动司法程序,依法控制涉案嫌疑人。(原载《东方早报》,原题:“误打”之下 谁能免于恐惧)

  湖北警察打厅官妻子受处分 被指获知身份后仍动粗

  网传湖北一厅官妻子因被误认信访者被打记者连线揭出事件背后悲伤隐情

  昨日,一则湖北厅官妻子被便衣警察殴打16分钟致重伤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

  6月23日,湖北省委机关南大门6名武汉公安便衣围殴一名体弱老妇长达16分钟之久。被打者陈玉莲是湖北省政法委综治维稳办领导黄仕明之妻。当天黄在河南参加中央政法委会议。

  目前,陈已住进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公安部门在道歉时连说“打错了”。有媒体报道,打人者确为公安局便衣警察,编制属于武昌公安分局水果湖派出所,是公安部门设在省委大院的“信访专班”人员,任务则是维护治安秩序。7月19日,武汉市公安局宣传处副处长王永峰表示,如果民警打人,一定严惩不贷。

  昨晚8时许记者获悉,武昌公安分局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公布了对3名在执勤中行为粗暴的民警的处理决定:对民警肖邦明给予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公安机关;对民警郑志强、蒲全鸿给予记过处分。

  在昨日各大网站的转载中,陈玉莲被打多被理解成“被误认为是信访者才被打”,但记者连线其妹妹了解到,事情另有隐情。这位被打的厅官妻子,这些年来一直为了女儿的非正常死亡伤心不已。

  陈玉莲此前回忆,6月22日,她与湖北省政法委一位副书记曾通电话,约在第二天见面。她说主要为两件事,一是自己职称和待遇问题。另一件事是几年前她的女儿在湖北省某大医院治疗时,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

  网友爆料

  厅官女儿多年前死于医疗事故

  昨天下午4时多,网友“烟叉”在腾讯论坛上爆料称自己认识该名厅官。“事情源于10年前的一个医疗人命案,一名女孩生病去武汉某大医院就诊,因为医生马上要下班,换班的医生还没有到,所以快下班的医生不愿意治疗,导致该名女孩延误最佳治疗时间,不治身亡。而该女孩是此次事件被打人的女儿。”

  “烟叉”称,因为女儿的离奇死亡,作为厅官的父亲要求调查真相,于是委托武昌公安局进行调查。医院曾多次想私了但遭到拒绝。此后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但陈玉莲没有放弃,多年来都为此事奔走。

  记者经过查证,发现2004年确有一起女大学生在医院死亡引发医疗纠纷,当时《法制日报》报道,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死者黄芃芃是华中师范大学美术系 2003届毕业生,曾患有肾病,原定于今年5月18日进行肾移植,医生认定其各项器官功能并无手术禁忌症。但在治疗过程中,这个花季女孩还是遗憾地离开了人世。

  记者在论坛上还发现一则发表于今年6月13日的帖子,署名“全国人大代表陈勇”。帖子认为医院“在对黄芃芃抢救及治疗过程中存在着较明显失误。”

  连线家属

  姐姐她不是上访者

  记者昨天傍晚拨通了陈玉莲的妹妹陈翠莲的电话。对于网上误传陈玉莲是上访者的说法,她表示很气愤。“她不是上访者,从来没有上访过,他们相信公安机关。”

  陈翠莲说,姐夫黄仕明是管信访的,根本不允许姐姐上访。而且年初公安厅已经指定孝感公安部门对此案展开侦查。“真是祸从天降,她要上访肯定也是去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都督办了,还去上访干什么?”她告诉记者,陈玉莲那天早上打完乒乓球去的省委大院,怎么可能去上访?

  但“他们两个人为了孩子的事,这些年过得很压抑。直到今年,我姐姐才好些,开始跟着老太太锻炼身体。芃芃刚走那会儿,她眼泪都哭干了。

  至今存疑

  网上报道和事实有何出入?

  在陈翠莲的讲述中,记者初步还原了黄芃芃离开的前后事实。原来,一直深受疾病所困的黄芃芃当年已准备好换肾,肾源也已经找到。手术前几天,芃芃感冒了,却在诊治过程中,被注射了没有挂处方的液体,经抢救无效死亡。陈玉莲在女儿死后不断翻看病历,终于发现了疑点。黄芃芃在住院前的血糖水平与输液后相比有惊人的下降,经过多方咨询,唯一能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只能是:注射的液体为胰岛素,而这对芃芃来说却成了催命的符咒。尽管警方立案,事情却久拖不决。

  今年年初,公安上级机关督办此案。“在被打的那时候,我们想,打人的应该是医院雇来的黑社会人员。”

  陈翠莲说,芃芃的骨灰盒就在她原来的房间里放着,黄仕明想念女儿时,就一个人在房间里睡。每到芃芃忌日,“他都会抱着骨灰盒哭。”

  “今天,公安局一位局长和记者说,网上报道和事实有重大出入。有什么出入呢?录像就摆在那里。录像不会说谎。为什么不公布录像?”

  情况说明

  被信访局关押近2小时

  昨晚武昌公安分局通报称,6月23日上午9时10分,省妇幼保健院退休护师陈玉莲在省委南门越过警戒线时,被执勤武警战士拦住询问,并要求出示证件。此时,正在执勤的武昌区公安分局水果湖街派出所民警要求陈退至警戒线外,民警肖邦明、郑志强、蒲全鸿在拉扯中行为粗暴,致陈玉莲受到轻微伤害。

  本报记者昨晚9时获得一份署名陈玉莲的情况说明。除了媒体此前报道的被殴打16分钟之外,陈玉莲另外透露,即使在周围群众证明自己身份后,她仍被送交信访局关押近2个小时,由两名警察看管,期间不准说话、不准哭、不准打120求救,不给喝水。而且,在获知陈玉莲身份后,在场警察声称“老子打的就是大院政法委家属,怎么样?”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