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今日释放王鹏 马晶晶试卷原件已销毁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南都讯据被刑拘的王鹏父亲透露,吴忠警方来电称今日将释放王鹏。南都记者从包括警方等多个渠道了解,此次王鹏被吴忠警方刑拘,并不仅仅是王鹏举报马晶晶涉嫌公务员考试舞弊之

      南都讯据被刑拘的王鹏父亲透露,吴忠警方来电称今日将释放王鹏。南都记者从包括警方等多个渠道了解,此次王鹏被吴忠警方刑拘,并不仅仅是王鹏举报马晶晶涉嫌公务员考试舞弊之事,还与其举报马晶晶父母经济问题有关。

  据一位吴忠警方人士称,王鹏曾向吴忠政界多位人士投递信函,内容涉及辱骂马晶晶的父母———现任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马崇林及宁夏吴忠市委常委、政协主席丁兰玉。此外,信函还包含举报马崇林及丁兰玉涉嫌存在“经济问题”的内容。此事让马晶晶父母极为苦恼,吴忠政坛也有风言风语,给当地带来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王鹏和马晶晶多年积怨,据王鹏父亲王志昌称,矛盾升级源于王鹏怀疑在保研阶段,马晶晶对王鹏进行了举报,由此导致王鹏在保研中落选。昨日,刘智谋对南都记者称,他曾问过马晶晶是否举报过王鹏“但他说没有过。”

  昨日,包括本报在内的6家媒体,在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联系采访,但苦等一天,警方最终并未接受采访。吴忠市委宣传部一名孙姓科长解释称,警方已经接受了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采访,“他们正在调查,可能先不接受其他媒体采访了。”

  南都记者注意到,吴忠警方对王鹏采取刑拘措施的时间,是在11月23日;在《拘留通知书》上,王志昌的签字时间亦是11月23日。然而,据王志昌向南都记者证实,这是吴忠警方“逼迫”王志昌所为,“一个姓石的警察说,我必须写11月23日,但那天是25号”。

  据王鹏的代理律师周泽分析,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吴忠警方此举明显违反了法定程序。

  另据周泽介绍,昨日夜晚10时许,王志昌接到了吴忠警方打来的电话,“警察说,让王志昌去吴忠,有可能要释放王鹏。”周泽说,“但王志昌害怕是个圈套,明天我将赶赴吴忠。”

  “我认为他们通知王志昌让其去吴忠,说准备释放王鹏,应该不会是圈套,毕竟这个案件根本不构成犯罪。在那么多媒体的关注下,相信公安会撤销案件,释放王鹏。”周泽对南都记者说,“因为公安立案本身就是错误的,我担心的是,公安撤销案件后,马晶晶及其父母仍然有‘能力’通过刑事自诉将王鹏治罪”。

  观点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

  吴忠警方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

  据人民网报道,人民网记者就宁夏吴忠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王鹏一事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周光权曾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对法律实践非常熟悉,他告诉记者,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利通公安分局是以“公诉”程序来刑拘王鹏,其理由是王鹏的行为“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2009年公安部曾发通知,“诽谤罪”涉嫌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因为诽谤罪引起群体性事件;二是诽谤外交使节;三是因为诽谤,引起其他严重后果。

  王鹏在网络发帖举报,构不成上述三项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所以不能提起公诉,但可以启动民事诉讼,而民事案件,应由法院审理,而公安机关无权介入。

  其二:即使启动公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司法机关管辖,公安部出台的《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所在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亦可。而吴忠市公安局既不是王鹏犯罪所在地,也不是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在办理此案时涉嫌越权和滥用职权。赵野

宁夏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

  马晶晶没有舞弊 试卷原件已销毁

  昨日,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公务员局局长刘智谋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宁夏公务员的“招考工作绝对没有问题”,此前,对于网络及社会上一些举报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涉嫌舞弊一事,刘智谋说,这不但给马晶晶本人造成了困扰,对该局的声誉也带来了伤害。

  据刘智谋向南都记者介绍,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即接到相关群众来信举报,称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此外,该局亦陆续收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及宁夏区纪委、人事厅等多个部门转来的关于该事的相关举报信件。“对这个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结论是马晶晶并不存在舞弊行为。”刘智谋介绍称,“经过我们调查,举报的内容完全是无稽之谈。”

  局长称举报损害主管部门形象

  据刘智谋介绍,宁夏公务员局自2007年收到匿名举报材料,仅指向马晶晶一人。“后来,就升级了。一开始是举报我们银川市人事局副局长,后来矛头又指向人事厅厅长。”

  刘智谋称,张学武到人事厅担任厅长时,面试已经结束。“(举报)有点捕风捉影,乱咬人。在担任人事厅厅长之前,张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但是不分管公务员这一块。”刘说,“我们张厅长是一个综合素质非常高,律己非常严格的干部,对自己非常严格,是廉洁自律的典范。”

  “举报的那些情况可以说对我们的公务员工作一点都不了解,完全是凭空想象诬告考生,也严重损害了公务员考试主管部门的形象。”

  马晶晶在银川团市委颇受重用

  为了证明马晶晶在2007年银川的公务员考试中不存在舞弊行为,宁夏公务员局向包括南都记者在内的数家媒体公布了包括马晶晶申论试卷、毕业证、政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据人事厅考试中心主任苏海峰介绍,2007年公务员考试的试卷,2008年7月之后已销毁。“人社厅的这份复印件也是在当时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通过原件复印的。”苏海峰说,“之所以有现在的复印件,是因为2008年6月份有调查,才复印下来的。”

  苏海峰说:“马晶晶的成绩在全区所有考生中占多少名,我们没有排,但肯定不是最高分,是一个考得很不错的成绩。”

  刘智谋则对记者称,“这三年来,马晶晶在团市委的工作表现反应不错,挺受重用的。今年5月份,我请他过来了解情况,见过一次,不断举报这个事情把这个小伙子折腾得也够呛,他全家压力也很大,非常苦恼。”对于举报信的来源,刘智谋介绍说,马晶晶通过辨别举报信的字迹,“他认为应该就是王鹏写的”。在公务员局向记者出示的举报信中,其中有一封的邮戳上显示寄自“江苏灌云”--这正是王鹏的故乡。

  公开资料也显示,马晶晶在银川市团委颇受重视,2007年12月,参加工作不到半年的马晶晶就成为“银川团市委内部组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4名成员之一,其他成员是时任团市委书记和两位副书记。在历年的各项工作中,马晶晶也多跻身各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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