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妇女阻止施工被碾死 官方否认局长冷漠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视频显示,女子被轧在车下后,居民进行抢救,附近工作人员未有反应。视频截图 本报讯(记者朱柳笛)据河南电视台报道,1月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正阳县公安、水利部门强制在慎水

 

视频显示,女子被轧在车下后,居民进行抢救,附近工作人员未有反应。视频截图
  本报讯 (记者朱柳笛)据河南电视台报道,1月3日上午,河南驻马店正阳县公安、水利部门强制在慎水河河道施工,一居民因阻止施工,被轧车下,不治身亡。据河南电视台报道,居民倒在车下后,现场的公安、水利部门工作人员视而不见,甚至嬉笑。 
  正阳县官方回应称,这名妇女以河道治理离其住宅较近为由阻挠施工,从河坡上意外滑倒到正在旋转的挖掘机下,经抢救无效死亡,并称官方录像显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去营救,并没有无视和嬉笑。事故当天,驾驶挖掘机的司机已经被控制,目前调查组正在对其进行调查。 
  正阳县宣传部称,目前正与死者家属协调赔偿问题,但还未达成一致。 
  ■ 背景 
  施工与公告不符引纠纷 
  据正阳县慎水河治理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介绍,慎水河治理工程是国家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是正阳县水利建设的重点项目。该工程2010年12月10日正式开工。在县二中段施工中,先后几次出现东岸居民阻止施工的现象。理由是开挖东岸的面积较多;河口距其住宅较近;今后可能出现小孩滑到河中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导致居民门前面积缩小。 
  当地媒体引述居民的说法介绍,此前居民房屋离河道有15米远。但几天前突然下达了一份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慎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实施的公告,公告上称,以河为中心,一边挖5米,但之后实际施工却与公告内容严重不符。 
  当地居民称,施工方私自挪河道,把东边的河道填上,往西边挖,这样一来,有30多户居民的房屋离河道只有5米,受到了影响。而且河道旁绿化带又占去了一定面积,致使居民生活和安全受到影响。 
  官方回应称,该工程在公告中说是河道两边各留5米的道路,而没有说以河道为中心向两边各留5米。 
  ■ 现场 
  居民被挖掘机碾死? 
  官方:居民摔倒滑入车下 
  1月3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的视频画面显示,一位居民被一辆大型施工车辆碾轧。据当地媒体报道,被碾轧的居民名叫李莉,38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正阳官方通报称,1月3日上午9点,10多个老人和妇女阻止慎水河项目施工。当一台挖掘机启动时,李莉快速跑至挖掘机附近的河坡,不慎从河坡上滑倒在正在原地向左转动的挖掘机下。随后李莉被送往当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工作人员对事故冷漠嬉笑? 
  官方:距现场20米 对事故不了解 
  河南电视台的视频资料还显示,李莉被轧在车下后,肇事车辆并未熄火,一旁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也无反应,有些甚至交头接耳、嬉笑。 
  关于视频中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漠视嬉笑的画面,正阳县委宣传部称,这些并非李莉被碾时的情景,而是另一端的挖掘机施工的场面,因为距离事故现场20米左右,工作人员并不了解李莉被碾的情况。 
  官员称“撞死一个两个我负责,撞死十个八个,看谁还敢拦”? 
  官方:无证据证明有人这样说 
  报道称,现场有群众称水务局一张姓局长曾这样说,“撞死一个我负责,撞死两个我负责,撞死十个八个,看谁还敢拦”。 
  正阳官方回应称,有关媒体报道“张副局长所说的撞死人我负责”的人不是水务局副局长,画面中出现的是水务局二级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据正阳县调查组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工作人员说出这样的话。该工作人员承诺,若有证据证明其说过这样的话,愿意接受任何处理。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