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法院院长:再审天价过路费案一定要公正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中)表示,赵作海案的发生,有法官主观上的责任,说严厉点就是草菅人命。南都特派记者陈伟斌 摄 去年,发生在河南的赵作海案和天价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中)表示,赵作海案的发生,有法官主观上的责任,说严厉点就是草菅人命。南都特派记者陈伟斌 摄

  去年,发生在河南的赵作海案和天价过路费案,一度闹得沸沸扬扬。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并推进司法公开。

  如何防范冤假错案?冤假错案发生后该怎么办?法院又该如何推进司法公开?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了回应。他还透露,备受关注的天价过路费案再审时,将同时采取网上直播和电视直播,并邀请网友到现场旁听庭审。

 关于天价过路费案“公正是公开的正义”

  南都:你如何理解今年最高法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

  张立勇:我觉得司法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证,也是一个重要途径。把司法过程公开化后,就会引起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的博弈,这有利于法官作出一个公正判决。

  我曾提出过一个观点,什么叫公正呢?公正我们通常的理解就是公平和正义,但我认为公正还有一层很重要的意义,就是公开的正义。也就说这种正义,不应该关在屋子里面、装在卷宗里面,而是应该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正义。这种正义才是一种真实的,被实现化的正义。

  南都: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河南省高院再审天价过路费案时,也决定接下来要公开庭审?

  张立勇:是的。因为现在这个案子已经受到了全国上下、各行各业,特别是广大网友的关注,所以我们决定再审时一定要作出公正的判决,这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给予监督。

  南都:会怎么公开?

  张立勇:首先是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同时进行电视直播.另外,要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网友来参加旁听,我们还准备采取组织群众代表或者陪审团的形式进行陪审,希望通过这些措施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法官一起来实现对这个案件的公正审判。

  南都:案件再审会在什么时候?

  张立勇:因为检察院还在侦查的过程中,目前还不能确定,但我想等的时间不会太长。

  南都:你到时会关注哪些问题?

  张立勇:我估计下一步大家关注的有罪名问题,是不是定诈骗罪还是什么罪;事实的认定问题,逃费368万还是多少;还有主要作案人是谁的问题。

  南都:你觉得天价过路费案最大的教训是什么?

  张立勇:我觉得首先是法官在司法理念方面存在问题,就是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脱离了国情,脱离了民意,脱离了常理。另外,还有就是“有罪推定”的理念在作祟。当时检察院已经起诉了,被告人也一直承认有罪,我们的法官就照搬条文,20万元就是情节非常严重,可以判10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那他都368万元了,就判了无期徒刑。

  这也说明,我们的法官缺乏基层实践和社会锻炼,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就可以当法官。此外,这个事情还暴露出法院内部管理方面的漏洞,比如说合议庭合而不议,没有发挥合议的作用,还是主审法官一个人说了算,而庭长、副庭长也没有真正负起审查把关的责任,所以我们已经提出,要把今年作为审判管理年。

  南都:问责是手段还是目的?

  张立勇: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免职的问题,而且释放了一个信号,法官自己一个人对案件负责,是独立的,谁都不能干预,这是坚决不行的。庭长包括主管院长都必须对案件负责,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主审法官责任,还要追究庭长、主管院长的责任。

  比如当时在时建锋翻供之前,我们的审查法官在不太长时间内,就发现了11个疑点,但当时主审法官还认为自己没有错呢。这说明法官长期浸在书本里,钻到机关里,甚至钻在卷宗里,钻在条文里,判决脱离了国情,脱离了社会,脱离了民众,走到一条死胡同里面去了。

  关于赵作海案鞠躬道歉是对赵作海的补偿

  南都:对于赵作海案,为什么是你出面去给他道歉?

  张立勇:我认为这个事情主要责任应该在法院,因为法院是司法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像流水线生产的产品,全部都弄好了,但产品能不能出厂,最后的决定权在我们这里,只有法院有权力定罪,而最后判赵作海有罪的正是我们法院,而不是公安,也不是检察院。

  有人说是因为刑讯逼供,提供的是非法证据,但法院应该排除非法证据,如果你不认真负责,就采纳了这个非法证据,这是不是要承担主要责任?

  南都:你去给赵作海鞠躬道歉,法院系统内部也有不同看法,认为有损法官的尊严?

  张立勇:是的,但我认为这个案子办错了,给赵作海和他的家人都造成了巨大伤害,虽然我们通过国家赔偿给了他65万元,还给盖了房子,但这只是一种物质上的赔偿,对于他精神上造成的伤害,我们是无法弥补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一个院长去给人家道歉,给人家鞠躬道歉,我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给人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我就是再鞠十次躬,如果能挽回人家损失的1%,那我也愿意去。另一方面,我觉得这样一种道歉,也是对他的尊严、荣誉上的一种补偿。

  南都:后来赵作海做了公民代理,你怎么看?

  张立勇:其实我是不太赞成的,毕竟他没有太多法律知识。我和老赵说过,希望他回去好好种地,或者做点小生意,把日子过好,也对社会作点贡献。

  南都:其实赵作海案不是发生在你任上,现在由你去鞠躬道歉,会不会觉得很委屈?

  张立勇:我从来没觉得委屈。我始终觉得赵作海案的发生,有法官主观上的责任,说严厉点就是草菅人命,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有很多客观因素存在,这些都是历史问题。作为现任院长,我当然应该承担起这个责任,因为我是代表法院去鞠躬道歉。

  后来老赵曾对我说过,现在满天的乌云都散了,我也感到很欣慰。所以我认为既然发生了错案,历史发生了这样的错误,我们就要勇于面对,有错必纠,纠正自己的错误,也是为司法机关挽回一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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