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红十字急救箱” 红会抽30%管理费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下称红会)的官方网站上,有一个醒目的带有红十字标志的链接健康中国。点击该链接,会来到一个名叫健康中国公共健康宣传促进委员会(下称健促委)的官网健康中国

  在中国红十字总会(下称“红会”)的官方网站上,有一个醒目的带有红十字标志的链接———健康中国。点击该链接,会来到一个名叫健康中国公共健康宣传促进委员会(下称“健促委”)的官网———健康中国网,网站上有一个“红十字急救箱媒体”项目诚邀合作中。

  想投资这个“公信力强大,由中国红十字会发起”、一年收回投资、四年460%回报的“超高利润空间”项目,先交投资额的30%给红会。

  “有公益背景政策风险较小”

  南都记者从健康中国网下载了《关于投资建设“红十字急救箱媒体”的可行性报告》(下称“报告”)。报告介绍了该项目的优势:

  1.公信力强,亲和力高;2.覆盖率高,能方便进入小区,帮助企业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收益”;3.到达率高,灵活机动时效长;4.社会关注度高,与红十字会携手建立宣传阵地,既传播了品牌,又赞助了公益;5.无场租、成本低、空间大,“为代理机构的后续经营预留超高利润空间”。报告还提到,普通户外媒体容易受到政策性风险冲击,而红十字急救箱有公益背景,政策风险较小。

  投资先交红会30%“管理费”

  报告称,主办单位是红会,承办单位是健促委,协作机构是各地红会。投资方以赞助形式一次性投入专项建设资金,“红会为该笔款项开具捐赠发票,投资方可抵扣25%企业所得税,并获授相关荣誉”。

  而这笔资金红会要先扣除30%“策划、品牌使用和运营管理费”,而后打入指定建设单位,用于“红十字急救箱媒体”的制作安装。记者从此前公开报道中,暂未发现类似要求先交管理费的红会公益项目。

  报告称,“红十字急救箱媒体”所有权归红会,双方签订5年承包经营协议,投资方负责设备维护及运营,“并承诺捐赠年营业额的30%用于急救箱药品更换、急救人员培训、开展全国性活动等费用(红会亦将为此开具捐赠发票),确保其长期运营。”

  一年可实现纯利460万元

  报告以北京市为例分析了投入回报:投资方一次性投入400万元,扣除30%的管理费120万元,共有280万元投入“红十字急救箱”的建设。制作费每个5000元,每小区两个,可覆盖280个中高档小区约100万“优质受众”。

  按每块每月收入4000元计算,年收入2688万元,扣除营业税后为2451万元。“扣除30%市场开发费用、5%设备维护费用、10%经营管理费用和向中国红十字会上交30%管理费用后”,毛利为613万元,再除去所得税,一年可实现纯利460万元。

  而后4年内,按460万的纯利润计算,四年总的纯利润为1840万元,可实现460%的投资回报,5年内年均投资收益为92%。(捐赠带来的相关税费减免尚未计算在内)

  “响应”四年前国际组织号召

  报告提到“红十字急救箱”的政策依据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办字[2008]89号”文件。记者在红会官网上找到这份文件,名为《关于举办“道路、汽车与少年儿童生命关怀”系列活动的通知》,下发日期为2008年9月10日。

  通知称,“在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的支持下,全球道路安全合作伙伴于2004年启动了道路安全项目”,中国红会决定“响应联合会号召,在近期开展相关的工作”。南都获得的另一份文件显示,“红十字急救箱”的想法本是健促委的。2008年7月1日,健促委向红会提交相关申请,9月1日获得批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红会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这种“红头文件”就是为了给承办方一个政策依据。

  回应

  红总会回应“红十字急救箱”质疑:

  项目未启动 捐款未收到以后不再做

  南都讯 在“紧急了解情况”一天后,中国红十字总会昨晚给南都发来“红十字急救箱”的情况说明:健康中国中提到的“红十字急救箱”项目尚未启动,也未收到任何捐款,也不再做这个项目。但对健促会与红会关系、该项目是否确为红总会主办、30%管理费为何种性质等问题,红会均未回应。

  记者再次联系相关负责人未能得到进一步答复。健促委一位相关负责人婉拒采访,称相关信息以健康中国网站表述为准。

  此前郭美美事件令红会“博爱小站”项目饱受质疑。其中一个疑问就是:投资方是否会以管理费或捐款形式回报红会。7月4日,红会秘书长王汝鹏接受南都采访时表示“没有这样的情况”。王汝鹏说:“即便有承办项目公司向红会捐款,也是单纯捐款,和项目无关。”

  王汝鹏也承认,红会下级组织存在“拉大旗扯虎皮”的现象,有时甚至红总会都不知情就成了主办单位。

  算账

  红会得到什么?

  ●一次性扣除投资额30%(约120万元)策划、品牌使用和运营管理费

  ●每年接受营业额30%捐赠700万余元——用于急救箱药品更换、急救人员培训、开展全国性活动等费用

  红会做了什么?

  ●指定建设单位制作和安装急救药箱,拥有“红十字会急救药箱媒体”所有权

  ●为投资款项开具捐赠发票,投资方可抵扣25%企业所得税,获授相关荣誉

  ●为投资方营业额的30%(捐给红十字会用于药箱长期运营)开具捐赠发票

  ——— 据健促委《关于投资建设“红十字急救箱媒体”的可行性报告》

  主角

  健促委:又一个商红会?

  与北京一文化传播公司共用汇款账号,宣传部长正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7月4日南都采访红会秘书长王汝鹏时曾问及“红十字急救箱媒体”项目,王汝鹏表示“一无所知”,甚至连健促委是个什么机构都不了解。但这个连红会秘书长都不知道的机构一直高调地挂在红会官网上,记者采访几位红会工作人员,竟都称不知健促委是怎么回事。

  赞助即可在红会官网建链接

  在很多宣传中,健促委都重点提到其最重要的传播资源: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网站。其活动招商资料里甚至明确提出,提供赞助可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方网站上为加盟单位建立网站(页)链接,安排深度报道,提高其网站点击率,扩大知名度”。例如健促委在“中国安全汽车主题活动”招商方案中承诺,赞助企业可以“推荐成为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单位,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颁发证书和牌匾”,“在中国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建立网站(页)链接”。

  “后台”是红会网络信息中心?

  根据健康中国网站的介绍,健促委“系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有关部门主导,联合相关权威媒体、知名医学院校、营销机构、医疗单位和健康产业厂商等组建成立”。这个没有明说的“有关部门”是谁呢?

  红会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介绍,健促委是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络信息中心、卫生部健康大视野杂志社等单位共同发起。而红会官网则由红会网络信息中心维护管理。

  网络信息中心与促进健康有何关系?对此,没有一位红会工作人员给出答案。

  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关系密切

  和商红会与王鼎的关系类似,健促委也有一个关系密切的公司:北京中联健科文化传播中心(下称“中联健科”)。红会订制的一份《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知识传播手册》,发行单位就是中联健科。北京市通州区工商分局的资料显示,中联健科2008年成立,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唐克,其另一身份是健促委宣传部长。

  2008年11月,三鹿事件爆发后不久,一个名为乳品企业“安全、责任与放心消费研讨暨宣誓大会”的活动准备召开。主办方中红会在列,承办方正是健促委。参会费用是28800元,打入“健促委指定账户”,账户户主就是中联健科。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