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2元一包16包收40元 浙嘉兴家乐福涉欺诈被罚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1月30日,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在使用价格扫描仪检查商品价格条形码。当日,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家乐福上海联洋店内的商品物价进行了分类抽查,并对该超市接受

    1月30日,物价检查所的工作人员在使用价格扫描仪检查商品价格条形码。当日,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家乐福上海联洋店内的商品物价进行了分类抽查,并对该超市接受处罚后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检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年1月29日,嘉兴市民严先生到嘉兴市新开的家乐福超市购买某品牌牛奶,该牛奶超市标价是2元一包,严先生买了2箱,每箱16包,本应付64元,超市却收了80元。严先生随后拨打了市长电话投诉。嘉兴市物价局收到严先生投诉后迅速介入调查,最终认定家乐福超市的确涉嫌价格欺诈。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了解到,经过调查取证,嘉兴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最终认定家乐福超市价格违法,并已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认定价格欺诈

    家乐福被罚10万元

    昨天,嘉兴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一位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此次事件中,家乐福主要存在两大价格违法问题:一是家乐福违背了《价格法》中“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二是家乐福存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行为。

    根据这两部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嘉兴市物价部门目前已责令家乐福超市改正价格欺诈行为,并对其作出处罚10万元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嘉兴市物价局在价格欺诈案上有史以来处罚力度最大的一次。

    嘉兴物价部门

    给全市市场打“预防针”

    针对嘉兴家乐福超市所暴露的价格欺诈问题,前天上午,嘉兴市物价部门召集了全市本级各大商场、卖场、专业市场的相关负责人,召开“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

    在会上,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向各位负责人介绍了商业零售促销中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以及近期全国发生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并要求各商家规范标价、诚信经营,加强制度建设和建立应急机制,坚决抵制价格欺诈行为。

    “我们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一旦发现有价格欺诈行为,将对其严惩不贷。”嘉兴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通讯员 柳文龙 王杭徽 潘争鸣 驻嘉兴记者 竺军伟)

    2×16等于几嘉兴家乐福“算”成了40 牛奶2元1包,买了一箱16包却被收了40元,这不是个例当地物价部门已认定其涉嫌价格欺诈,近日将作出处罚。

  2月17日相关报道:

    今年春节前后,因涉嫌价格欺诈,家乐福超市中国区的11家门店被罚约550万元,家乐福“价格门”事件被传得沸沸扬扬。1月19日,家乐福超市进驻嘉兴,开业仅10天后,就有嘉兴市民在价格上“吃了亏”。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近日将对家乐福作出相关处罚,处罚内容还在协商中。

    牛奶2元1包

    买了一箱16包却被收了40元

    今年1月19日,位于嘉兴市中山路旭辉广场的嘉兴首家家乐福超市低调开业。没有喧闹的开业锣鼓,也没有任何仪式,许多市民都是经过时,才发现嘉兴第一家家乐福已开始营业。

    1月29日晚,嘉兴市民严先生和家人一起到家乐福购买了两箱蒙牛早餐麦香奶。因为严先生的儿子一直饮用该品牌牛奶,因此严先生经常购买。他知道,在其他超市该牛奶一包价格是2元钱。

    而当天在家乐福选购时,严先生看到价格标签上标注的是“每包2元”,一箱16包。这样算下来,每箱牛奶的售价应当是32元。可在收银后,严先生却发现,小票上扫描出来两箱牛奶价格是80元。

    严先生当即找到服务台理论,现场工作人员也承认价格存在偏差,并同意按照店内公告的约定,支付一箱牛奶5倍差价的赔偿,不过另一箱牛奶只退还差价。严先生认为不合理,当场拒绝了对方的方案,双方不欢而散。

    第二天,严先生又来到家乐福购买同款产品。结果每包2元,一箱16包,每箱收银结果仍然是40元。严先生遂拨打了当地的市长电话投诉。

当地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认定其涉嫌价格欺诈

    接到严先生的投诉后,2月1日嘉兴市物价部门介入调查。经过调查,物价局认定家乐福超市的做法涉嫌价格欺诈。

    与此同时,嘉兴市南湖区消协也同样接到了市长电话交办单。2月14日下午,南湖区消协约谈了家乐福,主要内容是该店被消费者投诉涉嫌价格欺诈的情况。

    约谈会上,消协负责人表示,尽管此案物价部门正在调查,但家乐福确实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其做法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理应妥善处理。

    随后,家乐福负责人管女士对严先生的投诉内容作出了解释。管女士说,经过超市内部调查,发现之所以标价和收银价出现偏差,是因为新入职的收银员没有正确收银。

    “单包牛奶和整箱牛奶采用的是两个价格条形码系统,当时收银员应该刷单包的价格,再乘以16,就不会错了。”管女士说。超市另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超市收银系统存在“失误”,即一包牛奶的价格系统标注2元,而一箱牛奶系统标注了40元。

    此外,管女士表示从开业以来,家乐福前后共卖出蒙牛早餐麦香奶共计26箱,目前店内公告已经贴出:凡先前购买该款产品的消费者,可以携带购物小票,领取5倍差价赔偿。

    目前,严先生已经收到两箱牛奶的赔款。

  嘉兴物价局表态

    近日将对家乐福作出处罚

    对于家乐福“价格门”事件,昨天,嘉兴市零售行业协会会长徐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家乐福应当引起重视,对于此类 “因收银系统导致失误”的事件应当妥善处理到位。

    家乐福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后,超市已经成立8人自查小组,每天对卖场内的商品价格进行巡查,今后一旦发生类似价格偏差事件,消费者可以携小票,在服务台办理5倍差价赔偿。

    昨天,记者从嘉兴市物价局了解到,物价部门近日将对家乐福作出相关处罚。

    此外,嘉兴市南湖区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中国零售市场这么大,家乐福应当认真考虑价格欺诈的严重后果。由于物价部门已介入调查并会做相应处罚,因此工商部门暂不对家乐福作处罚。

    南湖区工商部门也提醒市民,在超市购买商品后要注意核对小票上款项,并妥善保管,如再遭遇类似问题,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