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布三年公务吃喝账 不能点鱼翅吃剩需打包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商报综合消息 每逢农历新年、香港回归周年、国庆等喜庆日子,香港政府都会举办宴会,宴请各界人士。昨日,香港立法会有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向港府质询相关开销。民政事务局局

商报综合消息 每逢农历新年、香港回归周年、国庆等喜庆日子,香港政府都会举办宴会,宴请各界人士。昨日,香港立法会有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向港府质询相关开销。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予以回应。

曾德成说,2008年宴会开销共花费190.1万港元;2009年花费202.3万港元,比上一年上升7%;2010年则花费217.1万港元,比上一年上升8%。最贵的一餐为去年庆祝国庆的酒会,花掉120.6万港元,最节省的是2009年的农历新年及新春宴会,两次共花了48.5万港元。而这些酒会的出席人数都在1000人到3000人之间。

曾德成表示,港府已经制定内部指引,政府人员在安排宴会时,除了需要得体之外,也不应该给人奢侈的印象,部门用公费安排的公务宴会,餐单中不应该包括昂贵食材或鱼翅等濒危物种。

此外,曾德成表示,港府努力做到以身作则,减少厨余浪费,在去年年底,环境保护署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内部指引,鼓励以公费举办的中式宴会上,尽量只点六道菜或以下,并把吃剩的饭菜包好取走,避免造成浪费。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