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朔书记被指制造冤案陷害威胁其仕途者

2006-05-01 18:00 来源于:未知 | 作者:admin | 浏览:
广西桂林一家五星级酒店客服主管徐秋华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会跟一宗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扯上关系。 这个45岁的女子于今年2月4日被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抓捕,后以涉嫌故意杀

广西桂林一家五星级酒店客服主管徐秋华至今没想明白,自己怎么会跟一宗故意杀人、敲诈勒索案扯上关系。

这个45岁的女子于今年2月4日被桂林市阳朔县公安局抓捕,后以涉嫌故意杀人被批准逮捕。5月25日,阳朔县公安局撤销其故意杀人案,仍以涉嫌敲诈勒索对其取保候审。

与徐先后被阳朔县公安局抓捕的还包括一名苏州女子、一名跑运输的小车司机,一名四星级酒店员工,他们均涉嫌与徐同样的罪名,而他们涉嫌犯罪所指的对象,是阳朔县委书记谭某。

这几个人是否真的胆大妄为,敢对县委书记“下手”?

4人“作案团伙”,莫名其妙被抓

今年2月4日下午4点多,家住桂林市的徐秋华刚走到自家楼下,4名男子突然向她冲来,将她带至一辆车里。徐树华最初以为遇上了抢劫,问对方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自己。对方告诉她:不要问,什么都不要讲。上了车,其中一人亮出证件,称其是阳朔的警察,将徐带至阳朔县公安局。

次日,桂林另一家四星级酒店员工李杰也在桂林被阳朔警方带走。2月22日晚上8点左右,桂林个体运输司机阳筱忠也被带至阳朔县公安局。在此之前的1月,一名35岁的苏州女子姚某也在苏州被警方抓捕,被带回阳朔县公安局。

至此,该“团伙”4名“案犯”被全部“抓获”。今年3月,4人被阳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

徐秋华称,在被带至阳朔县公安局后,被审讯的十天时间内,警方要求其讲述如何认识姚某、李杰及阳筱忠。令她颇觉不可思议的是,警方还要其交代是如何受桂林市龙胜县县委书记唐某指使,收受了唐的钱财,派何人去谋害阳朔县委书记谭某。

阳筱忠称,阳朔警方在对其15天的审讯中,同样要其交代,何时认识姚某、徐秋华,同时要其交代其兄阳永忠、唐某给他钱去敲诈、谋杀谭某的经过。其兄阳永忠说,在桂林市公安局介入调查该案时,问到他与唐的关系,他向桂林公安确认自己与唐某系战友,但之前只知道唐系龙胜县委书记,“人家是县长,我是平头老百姓,有什么来住?战友聚会他忙得很,都不去”。

阳筱忠一直坚决否定曾受唐某的指使敲诈和谋杀谭某。徐秋华向记者称,她之前并不认识唐某,也与唐没有任何交集,与谭某更无仇怨,因而不可能受唐的指使,但在警方连续审问下,她编造唐给其50万元,并编造几个根本不存在的人,称共同商量如何去谋害谭某。

今年3月5日,徐秋华、阳筱忠、李杰、姚某等人被阳朔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及的罪名是故意杀人。

知悉4人被抓后,4人的家属多次到阳朔及桂林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单位反映情况,桂林市公安局成立以一名副局长牵头的调查组对该案展开调查,今年5月5日对徐秋华等人重新进行询问,此案得以迎来转机。

阳筱忠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撤案通知书,文号分别为朔公刑撤(2011)006号,007号,内容是:我局办理的阳筱忠“故意杀人案”、“敲诈勒索案”,因“被指控事实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落款日期均为今年5月25日。

4人均于5月25日被释放。

苏州女子姚某是事件导火索

徐秋华和阳筱忠两人想不明白的是,两人既不认识谭某,也不认识唐某,是如何被卷入到该案中来的?徐秋华称,在被公安机关审讯期间,有公安人员向其表示,其错在不该认识姚某。阳筱忠也认为,自己被莫名其妙卷进来唯一的可能是认识姚某。

记者数次拨打姚某电话和发送短信,姚在回复的短信中不愿多说细情,只称“相信会有真相大白的一天,只想等待公正的结果”。在姚发给徐秋华的短信中,姚也向徐表示歉意,称被自己牵连,但其同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

徐秋华介绍说,自己与苏州女子姚某相识于2007年11月,姚当时来到桂林这家五星级酒店入住,因觉得徐的服务较好,双方互留电话,此后姚在来阳朔游玩期间,多次致电徐,偶尔送其礼品,双方进而结为“姐妹般”的情谊。

阳筱忠与姚的相识则是缘于租车。阳称,其是2007年7月因业务关系认识姚某,之后姚长期租用他的车,且出手较为大方,双方因此熟悉。阳还曾帮其在阳朔找过一套房租住,在姚某手头较紧时,还曾向阳借过1.2万元,一年后归还时,姚按其当初的许诺归还1.4万元。

阳筱忠介绍称,2008年1月8日,姚从上海到桂林,电话通知他接上徐秋华一同去机场接姚。当晚,他开车将姚、徐二人送到阳朔县。第二天上午,姚打电话让他去接她和徐,说去人大会场和领导打个招呼就回桂林,谁知姚到了县人大会场大叫“谭某,你出来,你不是人”。之后,姚被公安人员带走,拘留了10天。

在周泽律师披露这段往事后,姚某给徐秋华发来短信,称自己当时叫喊是因为有公安人员打她。阳朔县看守所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姚某当时因冲撞公安的警戒线而被拘留10天,在拘留期间,姚曾一度用撞墙等方式自杀,后提前两三天被释放。

阳筱忠的哥哥阳永忠称,这件事发生之后,他接到所在的派出所负责人的电话,询问其弟弟的车是不是到过阳朔,怎么会出现在人大的会场,阳永忠向对方介绍弟弟的车是跑个体客运的,有人出钱租车当然哪里都去,此事也再无下文。

后因姚某常住阳朔后,自带了一辆轿车,用阳筱忠车的时间减少,双方的交往因此较少。

徐秋华与姚的交往仍在持续。据徐介绍称,她还曾帮过姚几次,也均与谭某相关。一次是获悉谭某在桂林榕湖饭店开会后,徐找到哥哥的朋友———时任榕湖饭店大堂经理李杰,李利用其职务方便,敲开了谭所在的房间,当谭发现李身后有姚时,极为恼火。徐称,谭某还打了李杰一巴掌,后姚被带至派出所问话。

之后,徐秋华还利用自己在南宁的人脉,帮助姚找到谭某及其父母的家庭住址,姚某曾上门找过谭的家人,引起谭家人的不满。

释放时间很蹊跷

律师周泽在网上发文中指称,该案得以发生,是阳朔县委书记谭某为了在桂林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期间顺利通过考察,通过公安、检察机关将可能“坏”自己“好事”的多名群众,作为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犯罪嫌疑人予以抓捕。

该案在调查之初,为何又牵涉到另一个县委书记唐某?据了解,唐某在调任龙胜县委书记之前,曾任阳朔县县长,与谭某曾是搭档。对于是否有宿怨的猜测,阳朔县委宣传部回应称,两人曾搭过班子,“如果真的矛盾那么大,阳朔这几年怎么可能发展得这么好”?目前唐某的手机关机,发送的采访短信截至发稿没有回复。

颇为巧合的是,谭某的公示期于今年5月20日结束,5天后,4名涉案人员均得以释放恢复自由。阳朔县委宣传部在回应时还指有人“老是在纠缠这个事情。市里面领导在做考核人选,网上就出现这种情况。我觉得他(谭某)其实挺委屈的”。

除了撤案决定证明该案是宗错案,办案机关的认错也非常快。阳筱忠称,在走出看守所,警察宣布撤案时,就给了他们一本国家赔偿法的法律资料,告诉他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阳朔县公安局法制科一位陈姓负责人对记者也称,该案经过公安拘留、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相关法律程序,检察院作为批捕的把关者,是该案进行国家赔偿的责任机关,建议他们向检察机关寻求国家赔偿。

这起案件直接涉及到该县县委书记谭某,是否谭某本人报案,如果要谋害谭某,是谁?如何谋划?敲诈勒索过程又如何?对于这些案件细节,阳朔县委宣传部在跟阳朔公安机关沟通后表示,公安部门办案有规定,为了保护报案人的人身安全,这些信息不外露。对于又如何牵涉到另一个县的县委书记唐某,阳朔县委宣传部也表示,具体的案件事实,只有相关政法部门要调查的时候才能拿到那些材料,不便于对外公布。

当地知晓者众

追究尚需时日,赔偿的商谈已经在展开,阳朔县公安局法制科介绍称,李杰已经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要求,现在仍在程序进行中,其他三人目前尚未提起。

与阳筱忠关于后续处理的谈判已经开始。据阳筱忠介绍,6月2日晚上9点,有个自称阳朔县公安部门的人给其打电话道歉,他以“对不起就可以了吗”回应,继而以自己没有心情为由,让其找其兄阳永忠,之后的谈判也一直由其兄出面。

阳永忠称,阳朔县公安局长李道军曾和该局一个副政委,以及阳朔县检察院廖国忠检察长及另一名石姓副检察长一行来桂林找到他,对方向其表示道歉,称“对不起,这个事情不好意思,我们弄错了”,阳永忠表示要拿出一份书面的东西确认,并向对方质问,杀人案件在哪里发生,时间和地点?检察院是如何把关的?对方反复向其表示弄错,并表示国家赔偿的数额较少,可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补贴。

徐秋华的情况就更为麻烦,其离开工作岗位110天,重新回到酒店,酒店表示需要有公安机关出具正式的证明,证明其离岗110天确系因故才能恢复工作,后检察机关出具正式公函证明因证据不足抓错人后,徐秋华才于7月1日恢复工作。

如同阳朔县宣传部所称,该案牵涉到两个县的县委书记,因而在阳朔当地知晓者众。(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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