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八路遭副部长打击报复 渴望回河北老家安度晚

2007-09-01 22:38 来源于:人民监督网 | 作者:记者 朱瑞峰 | 浏览:
淳安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余书华,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我这个抗日老兵。近日,老八路李海顺在接受《 人民监督网》记者专访时说。李海顺,男,今年85岁,是一名抗战老八
    淳安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余书华,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我这个抗日老兵。近日,老八路李海顺在接受《人民监督网》记者专访时说。李海顺,男,今年85岁,是一名抗战老八路,籍贯河北省沙河市册井乡册井村。现住浙江省淳安县临岐镇合浦村。
 
 
                        本图:老八路李海顺
 
    我革命了一辈子,现在连我的子女都保护不了,我确实老了,没用了。战争年代我同日本鬼子、国民党反动派浴血奋战,不怕牺牲,屡立战功;新中国成立后,为国家建设积极努力地工作。但我们这些老革命用鲜血和生命打下来的江山却被党内一部分腐败分子坐享其成、作威作福,他们利用职权坑害老百姓,损害人民的利益,不为人民办事,不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欺上瞒下,官官相护。我痛心疾首、老泪纵横。他们根本不把我这个八旬老人放在眼里。在他们眼里,我这把老骨头成了多余的人了,成了他们的累赘。我在这里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伸。这些腐败分子弄得我一家老小终日不安。
 
  淳安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余书华甚至对我这个老八路进行打击报复。我的大儿媳去找他询问房改一事,余书华说,谁知道是不是投降俘虏过来的国民党军,余书华的言行明显地侮辱我。当我得知这件事后,彻夜难眠,气得直打哆嗦,一个县组织部副部长就是这样公开污蔑一个抗日老兵的。我是一个真正的抗日出身的老八路,决不是被俘虏投降过来的国民党兵。我的老首长和老战友都可以为我作证,更令人气愤的是我的小儿媳吴燕青被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春妹迫害。姚春妹就是组织部副部长余书华的老婆。
 
  我的子女告诉我,你们的《人民监督网》因报道淳安县、临安县的司法腐败,网站遭到多次封杀,这些丧尽天良的腐败法官与杭州市公安局内部的腐败官员相互勾结,在杭州市公安网上公开为腐败法官喊冤叫屈。你们《人民监督网》至今没有屈服,我这个抗日老兵佩服你们的精神,支持你们反腐败。
 
 
                    本图:杭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网截图
 
  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们这些当年闹革命的“老家伙”已经走不动了。我只有求助你们帮我呼吁,我没有多少年了,我不想在淳安不明不白,我不想我的子孙在这里被他们害死,我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在我的有生之年,带上我的一家老小,回河北老家。如果愿望不能实现,我爬也要爬到腐败官员的跟前,大不了与这些东西同归于尽。我死后见到刘伯承、邓小平老首长,他们也会再给我发一枚反腐败军功章。
 
 
 
                       本图:淳安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余书华
 
 
  老八路李海顺告诉记者,日本鬼子占领了我的家乡后,我们村是日军、国民党军、八路军争夺的军事要地。1943年,在著名共产党人王驱功的推荐下参加八路军,奔赴抗日前线。我在刘伯承、邓小平领导下的八路军太行六分区基干二团。团长安中魁,1949年8月牺牲在四川江口市。政委张克藏,1952年6月在朝鲜英勇牺牲。
 
  据悉,老八路李海顺打仗很勇敢,先后参加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荣立很多战功,至今还珍藏着“抗日战争胜利纪念章、”“华北解放纪念章、”“渡江胜利纪念章、”“解放华中南纪念章、”“解放西南胜利纪念章、”“抗美援朝纪念章”等多枚军功章。
 
   1956年1月从浙江金华第12军转业到淳安县民政科工作,1984年7月在淳安县梅口公社离休。离休后一直居住在淳安县临岐镇合浦村。近年来,因年老体衰,身患心力衰竭,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而在农村,因治疗不便,几次险些丧命。李海顺本想在淳安县安享幸福的晚年,可事不如愿。就这样一个离休老干部,房改房没有分到,货币分房也至今没有落实,更令人气愤的是儿媳被淳安县人民法院法官残酷地迫害。他多次要求县、市政府落实房改政策,但淳安县人民政府不但不管不问,还以种种理由推诿不予落实。一个安民政策,多年落实不下来,对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干部始终连正当要求都不予解决,国家出台房改政策已经多年了,别人的房改房都已住破了,很多人都已换新房,而作为屡立战功的老八路李海顺到现在连住房政策都没有得到落实。
 
  老八路李海顺大儿媳陈丽君告诉记者,2007年8月20日上午,她到淳安县老干部局去询问房改一事。在一间办公室找到了余书华局长。陈丽君说,余局长,找你有点事,但余书华局长对此不理不睬,甚至半天不起来。过了好长时间余书华冷漠地说,有什么事在这里说。陈丽君说,到你办公室里去说吧。余书华极不耐烦地起来到自己办公室,屁股对着陈丽君故意在弄椅子,弄了有十几分钟,官气十足地问陈丽君,是不是李海顺家里的。陈丽君说,是的。余书华冷嘲热讽地说,又是跑那件事情吧,跑了好几年了呵。陈丽君说,是跑了好几年了。余局长说,你找我干什么,不要来找我,我管不了。陈丽君说,我不找你找谁?我们县里上过战场打过仗的离休干部只有二个了,难道我们县里都管不了。余局长说,我管你打过仗,没打过仗?谁知道是不是投降俘虏过来的国民党军,反正离休干部都是同等的,我们县里没钱!
 
  事后,陈丽君向有关部门投诉余书华。8月28日,淳安县纪委领导打电话告诉陈丽君说,余书华承认态度不好,纪委可以对余书华的行为予以警告处分。
 
 
 
 
  背景:《人民监督网》于2007年3月5日、4月2日分别刊登了“浙江淳安法院暴力执法无辜店主致残”,“内幕:<>浙江淳安法官炮制多起冤假错案”等文章。
 
  法官姚春妹(现任淳安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即淳安县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余书华的夫人。受害人吴燕青是老八路李海顺的二儿媳。
 

责任编辑:rmj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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