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桑金科今晨跳楼

2014-12-25 16:41 来源于:财新网 | 作者:佚名 | 浏览: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部门了解到,25日6时40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桑金科被发现身亡。公安部门透露,已排除他杀,初步判断为从16楼的家中跳下身亡。
    记者从河南省公安部门了解到,25日6时40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桑金科被发现身亡。公安部门透露,已排除他杀,初步判断为从16楼的家中跳下身亡。

  桑金科简历

  桑金科,男,汉族,1952年12月生,河南西华人,中共党员,1977年参加工作,郑州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中共十六大代表、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职工书法家协会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1974.09——1977.09,郑州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77.09——1983.04,周口地委组织部办事员、干事;

  1983.04——1983.09,周口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

  1983.09——1984.09,周口地委办公室秘书、副主任;

  1984.09——1985.04,河南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干事;

  1985.04——1988.03,河南省委组织部办公室正处级秘书;

  1988.03——1993.05,河南省委组织部副秘书长;

  1993.05——1997.07,河南省石油化学厅副厅长、党组成;

  1997.07——1999.05,开封市委副书记;

  1999.05——2001.12,开封市委副书记、开封市委党校校长;

  2001.12——2013.04 ,河南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

  中共十六大代表、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0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

 
    据新华社发布客户端消息,记者从河南省公安部门了解到,25日6时40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桑金科被发现身亡。公安部门透露,已排除他杀,初步判断为从16楼的家中跳下身亡。

责任编辑:管理员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人民监督网郑重提示:
    国家主席习近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编辑推荐


X
分享到微信

友情链接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中央政府 全国人大 全国政协 中央办公厅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中央政法委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中联部 统战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组部 中宣部 中央台办 中央编办 中央党校 国新办 新华网 人民网 央视网 求是网 正义网 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网 中国青年网 央广网 法治网 凤凰网 中国法院网 中国军网 环球网 观察者网 千龙网 东方网 北方网 华龙网 大洋网 财新网 南方人物周刊 北青网